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回应关切日期:2023-03-06 11:3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县公检中心关于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实施免费检定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及《湖北省及省直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要求,现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实施免费检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免费检定器具范围:
1.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
2.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3.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国家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以及涉及前述四个方面用于执法监督的工作计量器具。
二、实施免费检定机构:
1.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为县域法定计量器具检定机构,本县不能检定的强检计量器具,请通过湖北省计量器具强检系统报请上一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2.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具备常用参数范围内的压力表、水表、电能表、膜式燃气表、燃油加油机、电子天平、电子秤、血压计、电子汽车衡、出租车计价器等11项检定项目。
三、免费检定送检程序:
1.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持强制检定申请书(盖公章)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指定的检定机构即可完成申报。
2.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平台完成器具信息上传、强制检定申报,待市场监管部门将检定任务推送县公检中心后,本中心即可完成受理。随后可将计量器具送往本中心进行强制检定,对于不便移动的计量器具,本中心将前往上门检定。
四、免费检定其他事项:
1.关于免费检定的公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申请书式样公布于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专栏。
2.免费检定联系方式:器具确认、检定(计量所),联系电话5251778。
特此公告。
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2023年3月6日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南漳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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