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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2 17:50    来源: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字体:[         ]   关闭窗口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南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bnz.gov.cn)信息公开专栏查阅。若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漳县城关镇苗圃路36号  电话:0710-5251778)

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019年4月成立,属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49人,下设2个二级单位:计量检验检测所、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中心现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计量检定资质13项,达到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二类县;质量检测2大类9个产品154个参数的检验检测资质。

2022年,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检验检测服务和人民群众需求,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强化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高度重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议程,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细化工作职责,并固定人员担任信息管理员,结合检验检测工作职能,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本部门政务公开内容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二)明确责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与完善工作机制,详细分解各科室工作职责、公开内容与范围、公开前的审查等内容,保证了信息及时、准确向公众传递。积极主动地进行信息整理,在信息形成过程中,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规范流程,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流程执行。信息联络员严格遵循《条例》中的要求操作,对信息公开的流程及各项内容公开更加及时有效,规范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县公检中心主动公开信息24条,包括领导机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法定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中心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中心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2021年)存在问题:(一)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加强;网站查询服务等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过于单一和死板。(三)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本年度改进情况:我中心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精神,结合公共检验检测工作相关职能,添加了领导干部“三张清单”等热点内容,切实加强了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还需提高;(二)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措施我中心组织加强学习,总结以往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大对检验检测结果的公告力度,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测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中心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