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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5 15:00    来源: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字体:[         ]   关闭窗口

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南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bnz.gov.cn)信息公开专栏查阅。若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漳县城关镇苗圃路36号  电话:0710-5251778)。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着眼新形势任务和中心实际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信息审查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程序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服务县域经济能力的提升。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中心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将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本年度一项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工作考核等制度,成立了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中心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公检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工作机制,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中心通过政府网站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承担的检验检测相关信息;负责建立社会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在平台上公开了本单位的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财政政策法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切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信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中心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及时、有效、权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中心共制发了0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和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中心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中心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公检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还需提高;二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本年度改进情况:中心不断强化学习内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等活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学习;结合职能职责,加强对检验检测相关内容的发布,发布了中心计量检定申请模板、免费检定公告等内容,提升了便民服务。

2023年,县公检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因中心人员变动,政务信息公开衔接工作不足;二是部分信息的发布还不够规范,出现部分错误词汇、格式等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中心将加强人员队伍管理,制定相关公开及审核制度,进一步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增强中心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开拓创新,扎实做好政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中心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无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