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日期:2024-01-20 10: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科经局(汇总) 2024年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部门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科经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科经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措施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研究拟订全县科技发展的管理办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措施建议,贯彻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确定全县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组织编制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办法和措施,拟订和组织实施县级科技计划,组织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三)负责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县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办法和措施。
(四)组织提出全县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及措施,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认定;负责组织各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平台的申报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五)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措施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六)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七)依托国家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措施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办法和措施,推进科技创业投资体系建设;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九)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社会发展的办法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和基地建设;负责科技特派员选聘及考核。
(十)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十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的措施,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三)负责机电、化工、建材、农产品加工等工业行业管理和盐业储备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四)组织实施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县有关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的审批;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措施;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组织协调与港澳台专家交流事宜;负责全县享受县政府特殊津贴科技人员评审和管理。
(十五)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和科技统计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办法和措施。
(十六)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规划、措施;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和应用,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编制工业信息化的实施计划;推进信息系统集成能力评价工作。
(十七)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研究拟订信息资源、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措施;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资源和信息基础设施的综合利用。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十八)负责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工作。
(十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
2019年4月,根据《南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南发[2019]5号),将原南漳县科学技术局与南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合并成为南漳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为正科级县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南办文[2019]23号文件核定我局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规股(企业负担监督股)、经济运行股、规划投资和高新技术股、企业股、信息化推进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和信息动员办公室)、综合产业股、农村科技和社会发展股。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所属事业部门公益一类事业部门3个(南漳县磷化工产业中心、南漳县家电维修行业服务中心、南漳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部门1个(南漳县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部门构成。
根据南办文[2019]23号文件,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9名(含离退休干部股股长1名)。南机编[2010]17号文件核定南漳县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南机编[2013]11号文件核定南漳县磷化工产业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南机编[2022]59号文件核定南漳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南机编[2015]19号文件核定南漳县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差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
根据南办文[2019]23号文件,我部门机关行政编制22名,机关工人编制2名;所属全额及差额财政拨款事业部门编制12名。截止2024年1月,我部门实有在职在编行政人员17名,机关工人1名,事业部门在职在编人员13名,其他人员6名。另有退休干部103人,遗属4人。
第二部分
科经局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县科经局2024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县经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县科经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3101.84万元。与2023年部门预算23721.46万元相比减少619.62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县科经局2024年预算收入2310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含非税收入)23043.27万元,占比99.75%;其他收入58.57万元,占比0.25%。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漳县科经局2024年预算支出2310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5.42万元,占比3.75%,项目支出22236.42万元,占比96.25%。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县科经局2024年预算收支与2023年部门预算23721.46万元相比减少619.62万元,减幅为2.68%。主要原因为一是南漳县县域经济发展中心划转至县发改局,编制及减少2人;二是按县财政要求压减开支。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科经局2024年财政拨款的收入和支出为2304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85万元,占比3.5%,项目支出22236.42万元,占比96.5%。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科经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43.27万元,基本支出806.85万元,占比3.5 % ;项目支出22236.42万元,占比96.5%。其中教科学技术支出1100.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21569.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9.2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科经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6.85万元,其中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433.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21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3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县科经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0.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2万元,与上年相同),占比10.65%;公务接待费18.45万元,占89.35 %。比2023年增加4.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本支出中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的11.45万是持平的,但是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中包含了项目支出中的公务接待费5万,而2023年本表统计未包含项目支出中的公务接待费。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要求,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9.08万元。其中货物类7.08万元,服务类2万元(公车维修及加油)。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县科经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6.66万元,比上年减少27.96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县科经局资产合计439.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价值121.32万元、流动资产318.04万元。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县科经局根据《预算法》及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合理安排预算资金使用。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部门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7、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支付部门职工事业部门机关养老支出;
8、行政部门医疗为局机关医保缴费支出;事业部门医疗为各二级部门医保缴费支出。
第四部分
科经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