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林业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 > 财政预决算日期:2026-01-20 09: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6-06443 | 分类: | 林业 | ||
| 发布机构: | 南漳县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6-01-20 | ||
| 标题: | 南漳县地质遗迹保护中心2026年预算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地质遗迹保护中心主要职责
二、地质遗迹保护中心机构设置
三、地质遗迹保护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南漳县地质遗迹保护中心单位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为地质公园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辖区内地质公园规划编制,园区建设,地质遗迹保护,科学普及与研究宣传。
二、部门机构
县地质遗迹保护中心是县林业局二级单位,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主任办公室、地质遗迹保护中心办公室、财务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地质遗迹保护中心是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4人。实有工作人员7名,其中:主任1名,办事员3名,人事派遣1人,辅助性岗位人员2名。
第二部分
地质遗迹保护中心2026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地质遗迹保护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2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5.40万元。地质遗迹保护中心2026年收支总预算74.95万元,比2025年增加8.31%。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预算收入74.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59万元,占比95.51%,其他收入3.36万元,占比4.49%。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预算支出7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95万元,占比100%,即社会保障支出13.7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52万元.事业机构运行保障52.29万元.住房公积金5.4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地质遗迹保护中心2026年收支总预算74.95万元,比2025年增加8.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级晋升,工资有增长,预算有增加。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财政拨款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其中:基本支出71.59万元,占比100%,收入和支出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的功能分类支出情况,其中:基本支出情况71.59万元,占比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62万元,占94.45%;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96万元,占5.55% 。按经济分类:一是工资福利支出63.81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性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改革性补贴、目标责任制等支出;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3.96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三是退休费支出3.8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福利待遇: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0.82万元,与上年预算0.82万元支出持平,均为公务接待费。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要求,政府采购预算的预算数0.50万元,全部为货物类政府采购,主要是因工作需要办公用品采购、打印机等。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南漳县地质遗迹保护中心2026年无单位运行经费安排。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6年单位资产合计181.06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162.56万元,占比 89.78%.流动资产18.50万元,占比10.22%;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绩效林业部门积极组织系统内所属单位编报绩效目标,认真开展了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努力做好林业系统预算信息公开,切实抓好年度预算执行,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增强年度预算执行工作责任,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四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