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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清河区林业工作站2026年预算

日期:2026-01-20 09:00          字体:[         ]   关闭窗口

索引号: 011158671/2026-06453 分类: 林业
发布机构: 南漳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6-01-20
标题: 南漳县清河区林业工作站2026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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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南漳县清河区林业工作站2026年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南漳县清河区林业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南漳县清河区林业工作站,隶属于南漳县林业局,主要职能是承担清河区森林资源管理、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发展与林政资源管理保护、承担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

二、部门机构

南漳县清河区林业工作站内设机构3个,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室、林长制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南漳县清河区林业工作站为南漳林业局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机构3个,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室、林长制办公室。


第二部分

南漳县清河区林业工作站2026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南漳县清河区林业工作站2026年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2026年收入合计91.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75万元,其他收入3.36万元,2026年支出合计91.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2万元,农林水支出65.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1万元。清河区林业工作站2026年收支总预算91.11万元,与2025年收支总预算70.41万元增加20.70万元,同比增加29.40%。增加原因:一是单位新增人员预算编制,二是职工职务职级变动,所以各项预算都有所增加。

二、2026年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清河区林业工作站2026年预算收入合计91.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75万元,占比96.31%;其他收入3.36万元,占比3.69%。

三、2026年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清河区林业工作站2026年支出合计9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11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清河区林业工作站2026年总预算收入91.11万元。与2025年收入总预算70.41万元增加20.70万元,同比增加29.40%。增加原因:一是单位新增人员预算编制,二是职工职务职级变动,所以各项预算都有所增加。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清河区林业工作站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7.7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7.75万元,占比100%。

清河区林业工作站202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7.7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9万元,占比16.06%;卫生健康支出4.32万元,占比4.92%;农林水支出62.32万元,占比71.02%;住房保障支出7.01万元,占比8%。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清河区林业工作站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75万元,基本支出87.75万元,占比100%。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3.83万元,占比95.54%,公用经费支出3.91万元,占比4.46%。项目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清河区林业工作站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83万元,占比95.54%;公用经费3.91万元,占比4.46%。

(一)工资福利支出81.92万元,占比93.3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6.02万元,津贴补贴5.03万元,奖金16.36万元,绩效工资11.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8.13万元,职业年金4.0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2万元,住房公积金7.01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91万元,占比4.46%。主要用于:办公费1.26万元,印刷费0.10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0.20万元,邮电费0.07万元;差旅费0.25万元,维修(护)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劳务费0.20万元,委托业务费0.10万元,工会经费0.40万元,其他交通费0.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5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1万元,占比2.1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待遇补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清河区林业工作站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清河区林业工作站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40万元,较上一年度持平。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清河区林业工作站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因单位2026年没有大的采购需求。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清河区林业工作站2026年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严格执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立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负责资产日常管理,并设立资产卡片和明细账,定期开展实物盘点清查,保证账账、账卡、账物相符,并将清查盘点结果与会计总账核对,确保单位资产的安全,对资产流失要追究责任,进行赔偿。单位的资产要实行专人管理,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出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应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报县林业局、财政局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清河区林业工作站认真开展了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努力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切实抓好年度预算执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提升年度预算执行率,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明确职责,增强年度预算执行工作责任,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清河区林业工作站2026年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南漳县清河区林业工作站2026年预算表和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件


     附件:     清河林业站2026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