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民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回应关切日期:2024-11-26 10:3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1、发放依据
(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漳县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普惠型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南政办发[2013]47号)
(2)南漳县开展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南老龄办[2013]1号)
2、申请条件
具有南漳县户籍;年满80周岁。
3、补贴标准
80-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
4、申报程序
实行属地化管理,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社区)委会调查核实、镇(区)审核、审批的程序,坚持动态管理,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漳县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普惠型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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