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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日期:2025-01-02 15:30          字体:[         ]   关闭窗口

机构名称:南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机构地址:南漳县城关镇苗圃路3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 (节假日除外)

电话:0710-5237897

负责人:

机构职能 :

南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机构职能


第一条根据《南漳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南漳县县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是县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归口县农业农村局管理。

第三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发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

(二)负责农业新品种(农作物、茶叶、桑蚕、烟叶、蔬菜、食用菌、畜牧、畜禽、水产等)、新技术和新模式引进、示范、推广工作。

(三)开展农业技术项目的申报与实施、科研协作与技术交流,负责农业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

(四)为基层农业科技单位和农业科技企业提供农业技术的咨询、指导、评估等工作。

(五)负责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和评价,土壤、肥料、旱作节水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等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监测和防控,植保新药剂、新药械、新措施等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六)负责基层农技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民科技培训及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和农村富余劳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七)负责农业科技服务类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以及农业科技专家大院项目建设、重大农业技术的协同推广工作。

(八)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上级业务部门主导承担的项目申报、组织实施等工作由县级业务部门对口落实。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领导分工

卢殿友(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大田作物生产;粮食安全,耕地质量提升;争资争项、项目建设(涉农重点项目、示范试点),菜籽油产业链;机关财务,科技与科普,农业统计,信息宣传(融媒体对外宣传方向);镇(区)农技推广“以钱养事”公益服务签证指导考核。联系农业技术股、农机技术股、财务股,农业技术服务站,武安镇、巡检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毛生平(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招商引资,县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宣传(系统对外宣传方向)。联系畜牧水产股,畜牧技术推广站、水产技术推广站,城关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朱大成(机关支部书记):负责烟叶生产;农业生态环保;科教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关和二级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条件能力建设);人大、政协,基层党建(支部建设、教育活动)、思想宣传(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巡察、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实践)、共同缔造、目标考核。联系科教培训股、耕地质量和植物保护站,李庙镇、长坪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胡红英(副科级干部):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驻村对口帮扶工作;统战、民族宗教、工会、妇联、老干、关工委、群团、退役军人事务。联系离退休干部股,肖堰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梁聪耀(副科级干部):负责特色产业(水果、桑蚕、药材、茶叶),蔬菜产业(食用菌)专家大院,农业科技“五五”工程、强县工程、数字农业、智慧农业、三产融合(田园综合体)、成果转化、改革创新;政工人事,人才工作,农技推广线上服务(农技服务小程序、南漳农技抖音号)等。联系薛坪镇、板桥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肖昌玉(机关支部副书记):负责畜禽养殖生产,水产养殖生产,河库长制、巡河,特色淡水产品产业链;机关,保密、档案,信访维稳、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八五普法),安全生产(消防),城建城管(创文创卫);协助毛生平完成招商引资,县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宣传工作(系统对外宣传方向),协助毛生平联系畜牧水产股、畜牧技术推广站、水产技术推广站,联系办公室,九集镇、东巩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机关日常工作,做好工作人员考勤登记、年度考核、档案管理;负责文件起草和上传下达,党务政务公文收发、登记、传阅、整理、保管工作;负责中心资产日常管理、维修、中心机关内务整理、环境卫生、安保、信访维稳、普法等机关事务工作;管理中心印章。

(二)人事股。负责中心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中心农业专业和工人技术等级职称的申报,办理离、退休人员的档案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中心机构及所属二级单位干部考核、任免呈报、机关党建,组织政治学习,协调中心党组开展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财务股。负责中心招商引资和政策性资金争取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中心财务收支、预算、审核、上报工作,定期开展单位资产清理、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工作,管理单位经济合同,做好财务票据收集、分类、存档工作。

(四)农业技术推广股。依照全县种植类(含食用菌、桑蚕、茶叶、油茶、烟叶等)作物产业规划,负责产前产中产后的科技指导、督导与培训工作;负责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农情调度、信息统计工作;负责种植业类技术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县烟叶种植计划、环节生产督导、项目建设等;负责镇()农业技术推广业务指导工作。

(五)水产与畜牧股。宣传普及水产与畜牧相关的方针政策;依照本地区水产与畜牧发展规划,引进新模式、新技术、新品种,并组织推广;争取水产养殖和畜牧生产相关资金项目,并组织实施;开展水产与畜牧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开展水产与畜禽疫情调查、分析、化验诊断或送检、监测预报和防治等工作,及时发布疫情信息,配合做好生产调查、统计监测工作;负责镇()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业务指导工作。

(六)农机技术推广股。依照全县农机推广发展规划,结合推广职能组织实施;引导农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负责实施农机产品试验鉴定、质量检测和跟踪调查;负责农机技术的专业培训;提供农机化技术、信息服务;承担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实施工作;指导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的农机技术推广活动;负责镇()农机技术推广业务指导工作。

(七)科学教育培训股。负责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负责实施农民科技教育、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及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和农村富余劳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拟定全县农民培训计划,切实做好农民技能鉴定及培训信息收集整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离退休干部股。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