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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开展特色产业示范基地遴选的公告

日期:2023-10-23 16:00          字体:[         ]   关闭窗口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大食物观”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我县优势特色产业、新兴特色产业以及联农带农成效显著的特色产业,通过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带动特色产业实现基地扩增、品种改良、品质提升、产量提高、节本增效,提升科技含量水平,提高商品市场竞争力。根据《南漳县2021-2022年省级特色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现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特色产业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

南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项目名称

南漳县2021-2022年度省级特色产业项目

三、遴选内容

1.特色茶产业示范基地

2.特色果蔬示范基地

3.特色粮油种植加工示范基地

4.特色食用菌生产加工示范基地

四、遴选条件

1.在南漳县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协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

2.财务制度健全,有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社会信用黑名单。

4.近3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违法违纪事件。

5.2023年10月底前已完成示范基地建设,并取得一定成效;示范基地推广应用农业新品种1个以上,应用新技术1项以上,推动成果转化率60%以上,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明显增强;示范基地内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0%以上。

五、遴选程序

1.提交申报资料。满足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按照要求,于2023年10月27日下午17:00前递交遴选申报资料,逾期不予受理。资料申报要求详见附件《南漳县2021-2022年特色产业项目示范基地遴选申报书》。

2.专家集中评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行业专家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对示范基地建设成效进行实地核查。根据评审核查结果,拟定20家示范基地予以奖补。

3.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南漳县政府网公示3个日历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给予奖补示范基地。

4.签订合作协议。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根据评审、公示结果,与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主体签订《南漳县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协议》,明确后续2年内示范基地建设绩效目标和各方权责目标。

5.兑现奖补资金。根据示范基地现有建设成效,核定各示范基地建设主体奖补资金额度。建设主体在完善财务报账手续后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向县财政局申请兑现奖补资金。

六、其他

1.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申报资料,一式2份。一份胶装,用于第三方评审;一份无需装订,用于财务报账。

2.报送资料和未尽事宜,请联系南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马恒17371003533。

附件:南漳县2021-2022年特色产业项目示范基地遴选申报书

               南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     附件:南漳县2021-2022年特色产业项目示范基地遴选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