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农业农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日期:2025-02-13 11:09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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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南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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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大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强化学法用法,推动全局干部职工素质提升。坚持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每月安排1次集中学习。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2月和8月开展了2期8天“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大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了法律法规讲解、执法技能培训,案例分析以及团队协作与沟通等多个方面。邀请了法律顾问和市农业农村局领导进行了授课,以及执法大队领导班子和各中队执法骨干结合执法办案实践进行了交流学习。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使执法人员能够全面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全年执法检查工作中,采取日常执法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相结合方式,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种养殖场、兽药饲料、农机、水产等经营实体360 余个,发放宣传资料近 1000余份,在村组、集贸市场张贴警示提醒和公告600多张,签订产品质量保证书、安全生产责任书、农产品质量达标承诺书360 余份。对“12345”平台及农民因农资产品使用不当、品种缺陷、气候因素、病虫危害等导致产生的纠纷30余起,为农民挽回损失10万余元,得到农民朋友的充分肯定。开展常态化的跨部门执法联动,结合属地管理和部门分工,主动加强协调配合,与市场、公安等部门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联合执法行动,2024年共立案 70 件,截至目前结案 58 件。种子类立案 23 件,结案 23 件;农药类立案 10 件,结案 10 件;农产品类立案 7件,结案7件;畜牧类立案1件,结案1件:动物防疫类立案2件,结案2件:饲料类立案6件,结案6件:兽药类立案3件,结案3件;渔政类立案6件,结案6件;农宅类立案3件;林政类立案8件;水政类立案1件。
三是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组织农业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了涉企执法监管会议,传达了省、市、县纪委规范执法监管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着力纠正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粗暴执法、过度执法、趋利性执法;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拖延执行;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搞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利益输送;检查频次多、内容多、主体多、标准不统一;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相互推诿扯皮;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意见相违背、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文件规定八个方面的问题,要求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不能枉法执法,恣意妄为。涉企执法监管事项要报请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备案,没备案一律不准开展检查工作。对企业首次轻微的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发”。严格按照《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湖北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指导标准》文件要求,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不能出现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
四是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民法典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主要采用线下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方式,在机关内部和人比较集中的广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结合我局自身职能,开展“进农村”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对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帮助,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今年共发放宣传折纸200余份,涉农法律文本150余本。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内容不够全面。仅通过面对面普法,发宣传页、悬挂条幅等宣传方式,宣传方式单一,缺乏创新,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手段还不够丰富,普法受众有限,成效不明显。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内容不够全面,只涉及大部分人比较关注的问题、热点问题,具有局限性,宣传活动大多是针对某一具体法律事项集中宣传,没有全面涉及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的各个方面,导致农民对农业法律的了解不够深入。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今年以来组织专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12次。通过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2024年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4次,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市县有关法治建设文件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中共南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共南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制定了县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带头完成了学法用法40积分学习任务,同时通过每月召开的工作例会督促我局学法用法学员按时完成学时任务。
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结合工作实际和具体情况,积极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对重大事项的范围及讨论决定的步骤和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为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了依据。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一名,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和建议,在决策论证中提供法律意见。
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工作、加快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和乡村振兴工作重点,推进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权责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及时动态调整。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常态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二是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重点领域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推行柔性执法和轻微违法免罚,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动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是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推动干部职工经常性学法用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社会覆盖面广、基层群众参与度高的普法活动。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进行法制审核。组织开展农业执法案卷评查和随机抽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