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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2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23-07-17 17:25          字体:[         ]   关闭窗口


按照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和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部分乡村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善,部分设施建成后运行不正常,治理成效不明显。

二、整改目标

持续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力度,提高设施正常运行率。

三、整改措施

1.完成第二批、启动第三批“两基”补短板强弱项建设。

2.督促各地继续加强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偏远村组垃圾收集设施不足问题。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2019年以来,南漳县紧紧围绕湖北省美丽乡村建设五年推进规划(2019—2023)、襄阳市全域推进美丽乡村补短板强弱项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9—2021)的决策部署,坚持“示范村引领、整治村提升、干道村连线、城镇村连片、旅游村连景”的发展原则和“突出丘陵片区、兼顾西南片区、统筹西北片区”的总体布局,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19-2021年先后完成两批次189个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成功创建23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第三批109个美丽乡村补短板建设任务亦于2022年圆满收官。

截至目前,全县乡村开展以“七堆”(沙堆、砖堆、草堆、柴堆、瓦堆、土堆、粪堆)革命为重点的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共集中消灭各类“七堆”2万余处,铺设农村生活污水管网300余公里,建成各类污水处理消纳池100余个,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新建18座垃圾中转站,1座大件垃圾分拣中心;合理配备收运车辆300多台,农村保洁员1320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率达到38.87%,同比增长5.3%;行政村、自然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持续加强了各镇(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有效解决偏远村组垃圾收集设施不足问题。

五、今后工作打算

后期将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夯实环保设施后期管护责任,不断提升农村环保设施成效。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7月17日-2022年7月23日,共7天)向南漳县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朱成

联系电话:5254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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