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农业农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双随机、一公开日期:2024-03-07 09:35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市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部门联合抽查有关文件要求,决定于3月7日至4月8日开展第一季度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部门、人员、对象、时间
1.抽查部门。本次抽查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发起,市场监管局配合,由政策法规股负责协调市场监管局做好本次联合检查。
2.匹配检查人员。此次监督检查组成员从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随机抽取产生。共抽取29名执法人员,其中农业农村局抽取11名执法人员,市场监督管理局抽取18名执法人员,检查组长:王伟、邹宗琴、陈波、杨明鑫,成员:陈兴菊、熊焕磊、秦仕艳、张金龙、余建、逯剑波、熊波、刘绪刚、陈进军、张家强、许争、王开新、邱锐、王丽珠、高志云、柳华、郭向军、吴德军、江山、田静、赵成、刘西民、朱开远、程潇、胡鸿雁。(具体分工见附件)
3.抽查对象。抽查对象从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随机抽取,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全县共抽取农资经营店10家,农业机械生产经营企业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6家,家庭农场4家、饲料店6家,养殖企业23家,动物诊疗点4家,兽药店1家,无害化处理场1家、屠宰场1家。(随机抽查企业名单附后)
4.抽查时间。2024年3月7日—4月8日。
二、检查内容
1.农资经营店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失效、标签不全以及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资产品行为;经营档案、购销记录等台账是否完善;
2.农业机械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情况;
3.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档案,农产品合格证使用情况,产品标签、制度建设、安全生产和信用承诺等情况。
4.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场所是否符合要求,产品质量是否合格。
5.畜禽养殖企业是否符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要求;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养殖档案填写是否规范;同时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用电防火情况。
6.动物诊疗机构是否有符合防疫条件的场所、是否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是否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兽医器械和设备、是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7.兽药经营店购销记录的情况;兽药保管制度的情况;兽药企业具备经营条件的情况;执行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情况。
8.对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机器设备、运输工具、水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法》有关要求。
9.生猪屠宰场是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企业生产设施设备情况;是否配备了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是否配备了与屠宰场规模相适应的检验设备,检验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检验记录是否齐全。
三、工作要求
1.规范执法行为。检查人员在行政检查中,应当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告知行政检查的依据、内容、期限和要求。如实填写双随机抽查实地核查记录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活动的过多打扰。
2.结果录入公示。检查人员在行政检查中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政策法规股,并将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在部门网站进行公示。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