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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农业农村局、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8-23 10:05          字体:[         ]   关闭窗口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保障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市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部门联合抽查有关文件要求,决定于826日930日开展季度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抽查部门、人员、对象、时间

1.抽查部门。本次抽查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发起,市场监管局配合,由政策法规股负责协调市场监管局做好本次联合检查。

2.匹配检查人员。此次监督检查组成员从“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随机抽取产生。共抽取15名执法人员,其中农业农村局抽取5名执法人员,市场监督管理局抽取10名执法人员,检查组长:柯本国、贺长征、熊焕磊、杨明鑫,成员:陈兴菊、吴德军、江山、刘绪刚、陈进军、张家强、徐争、王丽珠、高志云、殷明乐、饶伟(具体分工见附件)。

3.抽查对象。抽查对象从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随机抽取,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共抽取养殖企业19家,兽药企业1家,无害化处理场1家、屠宰场1家,水产养殖企业12家(随机抽查企业名单附后)。

4.抽查时间。2024年8月26日—9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1.畜禽养殖企业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畜禽污染综合治理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落实情况养殖档案填写是否规范;同时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用电防火情况

2.兽药经营店购销记录的情况;兽药保管制度的情况;兽药企业具备经营条件的情况;执行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情况

3.对无害化处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机器设备、运输工具、水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法》有关要求。

4.生猪屠宰场是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企业生产设施设备情况;是否配备了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是否配备了与屠宰场规模相适应的检验设备,检验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检验记录是否齐全。

5.水产养殖企业检查水产养殖单位或个人用药、生产和销售以及养殖生产过程的饲料投喂、渔药使用等情况

工作要求

1.规范执法行为。检查人员在行政检查中,应当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告知行政检查的依据、内容、期限和要求。如实填写双随机抽查实地核查记录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活动的过多打扰。

2.结果录入公示。检查人员在行政检查中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政策法规股,并将检查结果录入湖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在部门网站进行公示。

2024823


     附件:     抽查企业名单(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