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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2-17 10:05          字体:[         ]   关闭窗口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年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决定于2024年1218日2025年117日开展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检查人员

此次监督检查组成员从“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随机抽取产生。共抽取3名执法人员,检查组长:熊焕磊,成员:杨明鑫、陈兴菊。

、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从“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随机抽取,范围内抽查1家无害化处理企业、3家饲料生产经营企业、6家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随机抽查企业名单附后)

、检查内容

1.对无害化处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机器设备、运输工具、水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法》有关要求。

2.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场所是否符合要求,产品质量是否合格。

3.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购销记录的情况;兽药保管制度的情况;兽药企业具备经营条件的情况;执行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情况

检查要求

1.规范执法行为。检查人员在行政检查中,应当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告知行政检查的依据、内容、期限和要求。如实填写双随机抽查实地核查记录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活动的过多打扰。

2.结果录入公示。检查人员在行政检查中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政策法规股,并将检查结果录入湖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在部门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抽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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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兽药店(待检查对象).xlsx
     附件:     饲料企业(待检查对象).xlsx
     附件:     无害化处理厂(待检查对象).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