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农业农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双随机、一公开日期:2024-12-17 10:05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年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决定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月17日开展第四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此次监督检查组成员从“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随机抽取产生。共抽取3名执法人员,检查组长:熊焕磊,成员:杨明鑫、陈兴菊。
二、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从“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随机抽取,全县范围内共抽查1家无害化处理企业、3家饲料生产经营企业、6家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随机抽查企业名单附后)
三、检查内容
1.对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机器设备、运输工具、水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法》有关要求。
2.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场所是否符合要求,产品质量是否合格。
3.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购销记录的情况;兽药保管制度的情况;兽药企业具备经营条件的情况;执行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情况。
四、检查要求
1.规范执法行为。检查人员在行政检查中,应当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告知行政检查的依据、内容、期限和要求。如实填写双随机抽查实地核查记录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活动的过多打扰。
2.结果录入公示。检查人员在行政检查中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政策法规股,并将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在部门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抽查企业名单
2024年12月17日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南漳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水镜大道301号
联系方式:0710-5231090(南漳县融媒体中心)
备案号:鄂ICP备10210313号-14 鄂公网安备:42062402000009
政府网站识别码:4206240011
本媒体所发布的内容受版权保护,未经南漳县融媒体中心许可,不得传播或转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本中心将依法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