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农业农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报告日期:2024-02-23 15:21 来源:南漳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根据县司法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和工作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对今年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由于我县农资打假保春耕工作开展早、效果好,2月份以来中央电视台、湖北日报、长江云、襄阳电视台、南漳电视台分别对我县春季开展农资打假活动分别进行了多次宣传报道。同时开展农资经营主体培训,先后组织农资经营主体400多人进行了农药经营主体培训班、种子备案培训班、生猪屠宰无害化处理培训班、饲料兽药使用培训班、农机安全生产培训班。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监管,重点整治经营未审定(备案)品种、假劣种子、未按规定制作和保存种子经营档案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无证经营、假劣农药(兽药)、销售无登记证的农药(兽药)、标签不规范的农药(兽药)和制售添加违禁高剧毒农药(兽药)行为。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2280人次,检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760余家,签订责任承诺书760余份,抽检农资产品21个,备案种子180个,立案5件。发放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810本、农产品质量安全销售台账660本。
2.畜牧执法(含私屠滥宰)工作开展情况
对全县饲料、兽药经营门市部、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了常态化巡查。在兽药、饲料门店,重点检查兽药饲料有无假冒、伪劣和违禁药品,包括违禁拆零原料药的销售情况;在规模养殖场,检查使用兽药、饲料和免疫疫苗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是否将养殖生产中的畜牧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真实、完整记录;是否销售、使用超过期饲料等。共检查涉牧企业159家,出动320人次,查处违法行共15起,有力打击了不法商户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在全县各猪肉经营市场、省道、县道和交叉路口悬挂打击私屠滥宰横幅54条,出动宣传车3台进行巡回宣传,签定《南漳县农村烫锅屠宰户承诺书》45户,发放《南漳县农村烫锅自宰自食台账》45本,每周不定时对农村烫锅和城乡结合部窝点进行巡查,未发现私屠滥宰死灰复燃现象。
3.渔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禁渔巡查与检查121车次,出动执法人员482人次。收缴违法电鱼器10台套、网具15副;销毁地笼网37部。共立案21起,其中非法捕捞案1起,使用禁用工具猎捕水生野生动物案2起水库违法投肥(粪)养殖案3件,非法电捕鱼案15起,现已全部结案。发放农业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宣传资料560余份;巡查沙滩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8次;与全县水产养殖企业、水库渔业养殖经营者签订《南漳县渔业水上安全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与保护水库水质承诺书125份。
4.农业生态环保(含水库禁投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野生水生动物植物保护及外来物种清理整顿)工作开展情况
立案查处水库违法投肥(粪)养殖案3件;在清凉河流域清理外来物种福寿螺1起。
5.宅基地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立案8件,其中法院裁定乡镇政府执行2件,其他6件已按程序正在办理。
6.农机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共核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273副,核发驾驶证152本,检验机车96台,核发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39本,报废更新农业机械137台(套)。开展安全检查36次,检查作业机械212台,纠正违规操作26人次,督促整改安全隐患7处。举办农机驾驶员安全培训2场次,截至目前,我县仅发生1起农机安全事故。
7.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及农业生产投入品安全,抽送检化肥样品4个、种子样品6个;畜产品抽样125个(猪肉40个、猪肝25个、鸡肉24个、鸡蛋36个),饲料产品14个,兽药产品6个。
8.举报投诉及纠纷调解情况
接襄阳市“12345”承办单6件,处理结果均按要求上报。县行政审批事项协办函20次(农药经营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种子生产许可证),全部进行了实地核查,并将结果进行反馈。调解农资纠纷60余起,为农民挽回损失10万余元,农户和农资经销商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二、案件办理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共立案96件,结案80件,行业分类为畜牧案2件,动物防疫12件,饲料6件,兽药1件,渔政21件,种子24件,农药18件,农产品3件,宅基地9件。
三、存在的问题
主要集中在农村宅基地执法工作上,农村宅基地执法工作与相关单位沟通交流协调不够,对上级汇报不够,政策理解不一致,导致办理的农村宅基地案件进展困难。
四、下一步打算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
2.加大农产品质量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春耕秋播期间的农资打假、农资纠纷调解,并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随机抽查(抽检)频次;
3.加强的农机安全及渔业水上安全检查及“十年禁渔”工作常态化执法巡查;
4.加强动检畜牧与非法屠宰执法工作的常态化巡查;
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与协调,提升农业案件办理数量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