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益事业建设 > 社会保障日期:2024-01-30 09: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根据襄阳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参照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年度参保最低缴费标准,南漳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最低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400元,最高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9000元,缴费金额为100元的整数倍,参保人员可在上述区间内自主选择缴费标准。特殊困难人群将保留最低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标准。
为确保选择银行代扣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协议的有效性和高效性,对已签订代扣协议缴费档次为400元以下的自动调整为400元(不含特殊人群)。参保居民可以通过楚税通APP、鄂汇办APP自行选择档次进行缴费,也可持身份证前往县邮政储蓄银行、县农村商业银行、县农业银行网点柜台缴费。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漳县税务局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0日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南漳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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