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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和试用期有哪些区别?

日期:2026-04-23 09:20    来源:襄阳市调解仲裁科      字体:[         ]   关闭窗口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实  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获取、掌握生产现场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

一、试用期与实习期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当事人的目的不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双方协商确定的双向考察期限。试用期主要体现的是用人单位补充人力资源的目的。

实习期是在校学生为了提早熟悉专业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到用人单位的学习锻炼。

2.当事人的身份不同

处于试用期内的只能是劳动者,处于实习期的一般是在校学生。

3.性质不同

实习期是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

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的考察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范。

二、试用期应按什么标准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试用期里可以随意解聘?

不是哦,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条件!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