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司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日期:2021-09-13 09:22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南漳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县司法局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县司法局部门2020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县司法局部门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县司法局部门2020年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司法局概况
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重大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县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查以县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民商事合同;办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负责对全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审查、公示行政主体执法资格,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协调行政执法机关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工作。
(四)办理由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全县行政复议工作。代理县政府为主体的行政复议和各类诉讼案件。承办以县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案件。
(五)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工作、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选任全县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非监禁刑罚执行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改革后,我局共有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股、法律事务股、行政执法监督股、行政复议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股、装备财务保障股、政治(警务)处、离退休干部股)、1个直属机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11个派出机构(基层司法所)。县司法局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司法局机关和11个派出机构镇(区)司法所。
3、人员情况
现有人员编制61人、实有人数47人,其中在编在职在岗人员41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3人、人事派遣3人、退休人员27人。
二、决算编报范围
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本级决算、所属11家派出机构决算。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司法局机关和派出机构详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南漳县司法局机关 |
2 | 南漳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 |
3 | 南漳县司法局武安镇司法所 |
4 | 南漳县司法局九集司法所 |
5 | 南漳县司法局肖堰司法所 |
6 | 南漳县司法局东巩司法所 |
7 | 南漳县司法局巡检司法所 |
8 | 南漳县司法局板桥司法所 |
9 | 南漳县司法局薜坪司法所 |
10 | 南漳县司法局长坪司法所 |
11 | 南漳县司法局李庙司法所 |
12 | 南漳县司法局清河司法所 |
第二部分 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编制单位:南漳县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1033.6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9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二、外交支出 | 30 | ||
三、事业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31 | ||
四、经营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2 | 976.68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五、教育支出 | 33 | ||
六、其他收入 | 6 | 5.34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4 | |
7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5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6 | |||
9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7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38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39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0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1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2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3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4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5 | |||
18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46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7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48 | |||
21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49 | |||
22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5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3 | 1039.02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51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4 | 本年支出合计 | 52 | 976.68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5 | 结余分配 | 53 | ||
26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4 | 62.34 | ||
总计 | 27 | 1039.02 | 55 | ||
28 | 总计 | 56 | 1039.02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编制单位:南漳县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1039.02 | 1033.68 | 5.34 | |||||
20406 | 司法 | 1039.02 | 1033.68 | 5.34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934.06 | 928.72 | 5.34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52.56 | 52.56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2.13 | 2.13 | |||||
2040609 | 仲裁 | 0.35 | 0.35 | |||||
2040607 | 法律援助 | 16.06 | 16.06 |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5.74 | 5.74 | |||||
2040612 | 法制建设 | 12.97 | 12.97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15.16 | 15.16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编制单位:南漳县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976.68 | 871.72 | 104.96 | ||||
20406 | 司法 | 976.68 | 871.72 | 104.96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871.72 | 871.72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52.56 | 52.56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2.13 | 2.13 | ||||
2040609 | 仲裁 | 0.35 | 0.35 | ||||
2040607 | 法律援助 | 16.06 | 16.06 |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5.74 | 5.74 | ||||
2040612 | 法制建设 | 12.97 | 12.97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15.16 | 15.16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编制单位:南漳县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1033.6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1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32 | ||||
3 | 三、国防支出 | 33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4 | 971.34 | 971.34 | |||
5 | 五、教育支出 | 35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6 | |||||
7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7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8 | |||||
9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9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0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1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2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3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4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5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6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7 | |||||
18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48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9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0 | |||||
21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51 | |||||
22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52 | |||||
23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53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1033.68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971.34 | 971.34 | |
25 | 55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6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56 | 62.34 | 62.3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7 | 57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8 | 58 | |||||
29 | 59 | ||||||
总计 | 30 | 1033.68 | 总计 | 60 | 1033.68 | 1033.68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编制单位:南漳县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971.34 | 866.38 | 104.96 | ||
20406 | 司法 | 971.34 | 866.38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866.38 | 866.38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52.56 | 52.56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2.13 | 2.13 | ||
2040609 | 仲裁 | 0.35 | 0.35 | ||
2040607 | 法律援助 | 16.06 | 16.06 |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5.74 | 5.74 | ||
2040612 | 法制建设 | 12.97 | 12.97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15.16 | 15.16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编制单位:南漳县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 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 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701.20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9.08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74.12 | 30201 | 办公费 | 17.26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70.11 | 30202 | 印刷费 | 1.95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103 | 奖金 | 198.8 | 30203 | 咨询费 | 310 | 资本性支出 | 5.66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0.24 | 30204 | 手续费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7 | 绩效工资 | 6.65 | 30205 | 水费 | 0.99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4.15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 保险缴费 | 52.19 | 30206 | 电费 | 4.05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78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5.66 | 30207 | 邮电费 | 4.18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6.57 | 30208 | 取暖费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31 | 30211 | 差旅费 | 8.20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51.54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14 | 医疗费 | 2.60 | 30213 | 维修(护)费 | 27.40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0.40 | 30214 | 租赁费 | 1.04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0.45 | 30215 | 会议费 | 0.31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301 | 离休费 | 30216 | 培训费 | 0.22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302 | 退休费 | 30217 | 公务招待费 | 8.90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4 | 抚恤金 | 5.18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5 | 生活补助 | 5.27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72 | |
30306 | 救济费 | 30226 | 劳务费 | 9.19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39906 | 赠与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8 | 工会经费 | 3.00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0309 | 奖励金 | 30229 | 福利费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 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 | 10.35 | 39999 | 其他支出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支出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30.54 |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 | 21.49 | ||||||
人员经费合计 | 711.64 | 公用经费合计 | 154.73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编制单位:南漳县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36.30 | 27.30 | 18.00 | 9.30 | 9.00 | 31.67 | 22.77 | 11.69 | 11.08 | 8.9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数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数,此数据由单位自己填报。决算数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编制单位:南漳县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本单位2020年度无该项收支。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编制单位:南漳县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本单位2020年度无该项支出。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第三部分 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司法局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33.68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85.62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因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推行认罪认罚制度,工作经费增加。支出总计976.68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4.51万元,下降0.5%。
二、2020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司法局2020年收入合计1039.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3.68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9.5%;其他收入5.3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5%。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数较上年948.38万元增加90.64万元,增长9.6%,较年初预算数1052.17万元减少13.15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项目经费拨款收入有所增加,但其他收入与预算数减少较多。
三、2020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司法局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97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1.7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9.3%;项目支出104.9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7%。2020年度支出合计较上年度981.19万元减少4.51万元,下降0.5%,较年初预算数1052.17万元减少75.49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受疫情影响,单位大力压减各项支出,取消低效支出,所以费用相应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司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05.0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76.09万元,增加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因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推行认罪认罚制度、法制县建设等工作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司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971.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与 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53万元,降低0.97%,较年初预算数1052.17万元减少80.83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受疫情影响,单位大力压减各项支出,取消低效支出,所以费用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司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971.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866.38万元,占总支出的89.2%;项目支出104.96万元,占总支出的10.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县司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32.10万元,支出决算为97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6.73%,比年初支出预算数增加139.24元(原因是:县司法局在办理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制度工作经费上支出费用增加,年初预算时未纳入;另外就是疫情防控和精准扶贫工作经费增加)。其中:
1、204(类)20406(款)2040601(项)。年初预算数为771.94万元,支出决算为86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2.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用于司法局机关、基层司法所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实际需要正常增加,二是2020年度疫情防控和精准扶贫工作经费增加。
2、204(类)20406(款)2040604(项)。年初预算数为39.84万元,支出决算为52.5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31.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支出和案件补贴经费增加。
3、204(类)20406(款)2040605(项)。年初预算数为10.06万元,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1.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因受疫情影响普法宣传、法治县创建方面活动减少,开支费用相应减少。
4、204(类)20406(款)2040609(项)。本年度仲裁工作经费未纳入预算,因此项工作属于筹备阶段,支出决算为0.35万元,主要用于为开展仲裁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到市级跟班学习。
5、204(类)20406(款)2040607(项)。年初预算数为29.25万元(含148专线经费),支出决算为16.0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5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部分补贴等支出未及时结算。
6、204(类)20406(款)2040610(项)。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74万元,完成预算数据的95.7%,主要用于开展对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人员管理、培训等支出。
7、204(类)20406(款)2040612(项)。年初预算数为2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9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5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开展领导党员干部法律培训等集体活动相应减少,二是相关宣传费用未及时结算。
8、204(类)20406(款)2040699(项)。年初预算数为17.04万元,支出决算为15.1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8.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用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到市局复议应诉科跟班学习,开展专家讲解行政复议应诉知识讲座、培训等支出,法律顾问及律师服务补贴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司法局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6.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1.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与2019年相比,增加41.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涉及工资调整、公积金、养老保险、医保缴费基数上调等。公用经费154.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与2019年相比,增加13.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更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30万元,支出决算为31.67万元,完成预算的87.2%,较上年22.04万元增加9.63万元,增长43.7%。主要原因是:2020年更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具体支出如下:
2020年“三公” 经费支出31.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1.69万元,运行维护费11.08万元),占71.9 %;公务接待费8.90万元,占28.1 %。
(1)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20年,参加0组团0次,共0人次出国(境),人均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境外培训、考察及对外交流合作公务活动等。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支出此项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77万元,年初预算数27.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3.4%,较上年度增加10.63万元,增加87.6 %。其中:公车购置费比2019年增加11.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更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维护费11.08万元,比2019年减少1.06万元,减少8.7 %,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受疫情影响,单位大力压减各项支出,取消低效支出,所以费用相应减少。
2020年,本级共有3辆公务车,下属单位0辆公务车,平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
(3)公务接待费 8.90万元,预算数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8.9%,较2019年减少1 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2020年根据鄂政办发【2020】33号文件要求,单位大力压减各项支出,取消低效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本级公务接待95批次900人次,下属单位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日常接待省、市上级领导检查调研工作、市内司法部门业务工作交流、乡镇协调司法行政工作、招商引资接待费用。
(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培训费支出0.22万元,预算数1.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8.3%,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9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受疫情影响,人员较集中的各项活动大量减少,组织培训的次数也相应减少。
(三)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会议费支出0.31万元,预算数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31%,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受疫情影响,人员较集中的各项活动大量减少,组织会议的次数也相应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7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预算数93.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60.8万元,增长64.7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基层司法所维修费用、更新办公设备、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扶贫帮扶资金等费用增涨。具体支出如下:
办公费17.26万元、印刷费1.95万元、水费0.99万元、电费4.05万元、邮电费4.18万元、差旅费8.20万元、维修费用27.40万元、租赁费1.04万元、会议费0.31万元、培训费0.22万元、公务接待费8.90万元、劳务费9.19万元、工会经费3.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10.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54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21.49万元、资本性支出5.6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1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7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72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2020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货物类采购包含有更新配备公车。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司法局组织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项目7个,年初预算数149.22万元,调整预算数124.69 万元,执行数104.96万元,完成预算的84.18%。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评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附件:2020年度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附件:2020年度司法局项目绩效自评表)
基层司法业务(人民调解)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84万元,执行数为52.56万元,完成预算131.93%。主要产出和效益:2020年度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经验优势。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339件,调解成功3294件,调解成功率达98.65%。
普法宣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6万元,执行数为2.13万元,完成预算21.18%。主要产出和效益:用于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举办法治大讲堂,把司法系统内部的教育培训整合、升级成全县传播法治文化的公开课,重点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开展“法律六进”等一系列专题普法活动,全面弘扬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局面和风气正逐步形成。购买七五普法教材、制作宣传片、制作展板、制作和维护宣传长廊等经费。“七五”普法材料印刷及表彰费用等。
法律援助及“148”专线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25万元,执行数为16.06万元,完成预算55.76%。主要产出和效益:2020年重点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发挥法律援助在防范冤假错案中的作用。规范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推行律师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制度,为人民群众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整合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普惠、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推行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办理制和点援制,建立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保障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2020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7件,解答法律咨询3012人次,解答来电来访法律咨询3654余人次,切实让人民群众在第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社区矫正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5.74万元,完成预算95.67%。主要产出和效益:坚持底线思维,在全市率先创新“社区矫正工作周”制度,全面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信息化水平。2020年,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73人,目前实际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49人,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60人,办理审前社会调查案件86件。加强与监狱系统密切配合,开通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让社会春风吹进了高墙铁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法制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5万元,执行数为12.97万元,完成预算57.64%。2020年我县法治县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狠抓对普法讲师团、领导党员干部法律培训工作,进一步推动全民学法用法意识,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年共建设2个法治文化广场和71个法律文化长廊。使用率达到10000人次以上,完成年初项目目标考核计划,通过对社会各层次的人群开展法律培训,有效地增强了全民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全面地提高全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其他司法支出(律师服务、法律培训中心、仲裁、法律顾问及行政复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04万元,执行数为15.51万元,完成预算91.02%。主要产出和效益:律师服务补贴项目主要用于:我县律师在为县领导依法处理信访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引导来访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推进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了突出作用,2020年,律师解答法律咨询337余人次,参与信访接待110人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73余件,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法律培训中心项目:2020年共举办2次大型全县法律培训班,主要对全县普法宣传骨干、普法讲师团、党员干部开展法律培训班支出的场地租赁费、讲课费、参训人员食宿费用及资料费用以及培训人员的工资支出。仲裁项目:2020年主要用于为开展仲裁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到市级跟班学习费用。法律顾问及行政复议项目:我县行政复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行政复议的决策部署,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面地提高全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复议工作更好的化解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发挥行政复议依法维稳的作用。2020年共参与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73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4件、行政诉讼案件17件,切实推进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第四部分 县司法局2020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县司法局2020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5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1、人民调解项目14万元,主要用于补贴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及办案补贴。2、法律援助项目33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经费和办案补贴费用。3、社区矫正项目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培训、社会帮扶等费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