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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推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公示

日期:2025-09-02 08:35          字体:[         ]   关闭窗口

索引号: 011158671/2025-2290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南漳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5-09-02
标题: 拟推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公示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拟推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公示

根据《湖北省司法厅关于推荐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通知》(鄂司发〔2025〕18号)文件精神,经综合评估,我县拟推荐南漳县薛坪镇普陀庵村申报创建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0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南漳县司法局反映,反映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

监督电话:0710-5240543

联系地址:南漳县司法局

附件:南漳县薛坪镇普陀庵村基本情况及工作成效

南漳县司法局

2025年9月2日


附件:

南漳县薛坪镇普陀庵村基本情况及工作成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薛坪镇普陀庵村通过广泛征集群众意见75条,健全村规民约。法治宣传5次,培养“法律明白人”12个,开集体议事7次。打造只进一门,只跑一次服务平台,三年来化解矛盾65条,解决群众困难17次,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连获好评。先后荣获第三批国家森林乡村、全国文明村、湖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湖北省乡村振兴示范村、湖北省第二批农村“一约四会”典型案例、襄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襄阳市清廉村居建设市级示范典型村等荣誉。

二、工作成效

1.法治建设机制不断健全。探索建立“村党支部-村党小组-党员先锋岗”三级联动组织架构,村党支部制定完善法治乡村建设规划,党小组包网格负责政策宣讲、矛盾摸排,无职党员带头学法守法、参与调解、监督村务,推动志愿服务、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内容融入工作日常。坚持村级事务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结合乡村实际修订完善《普陀庵村村规民约》,严格落实民主议事、村务公开、法律顾问坐班等制度,设立“法治示范户”评选机制,持续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推动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2.村民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持续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精心打造集“休闲、学习、活动、体验”于一体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广场,常态化组织开展法治电影放映、法律咨询会、以案释法讲座等活动,利用“村村响”广播、微信群、“鄂参与”等数字化平台,持续推送法治案例和普法短视频,实现法治宣传生活化、场景化、常态化。定期开展“送法进村”活动,举办反诈、禁毒、土地承包、民事纠纷等专题法治讲座,组织开展法治知识和能力培训,培养村级法治宣传骨干。结合“宪法宣传周”“农民丰收节”等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不断增强乡村法治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更加重视村内企业、经营主体等负责人进行《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宣传培训,以普法知法懂法促进守法用法敬法,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筑牢法治基础。

3. 法治惠民渠道不断畅通。建立健全乡村法律援助服务点,精心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法律服务型阵地,针对农民群众需求精准提供法律咨询、专业调解和法律援助等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探索建立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连续多年未发生越级上访事件。探索建立积分管理制度,将村民遵纪守法、参与普法等行为纳入积分范围,村民可凭积分兑换生活用品,有效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内生动力。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选取赡养纠纷、土地流转等贴近村民生活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