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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3 10:20    来源:南漳县司法局      字体:[         ]   关闭窗口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南漳县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若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漳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漳县城关镇徐庶路59号;电话:0710-523341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工作,健全工作制度,成立领导小组,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和平台建设工作,真正做到阳光部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制度保障,强化监督指导,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行政透明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定岗定人定责,强化学习培训,参与襄阳市一体化政务公开动态目录平台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任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优化本部门栏目设置,积极配合做好“襄阳市一体化政务公开动态目录平台”建设、南漳县人民政府网站改版等工作。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同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及时、有效、权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南漳县司法局借助县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和公开信息30条(其中:政策4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法定公开内容2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县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县司法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0年度存在的少数干部认识不高、公开工作不够规范、公开内容有待加强等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剖析问题根源,逐项整改落实,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定期做好信息维护,不断更新和充实栏目内容,巩固信息公开成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高效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南漳县司法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