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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便河流域城关镇花石桥段、船湾段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日期:2021-12-30 11:57          字体:[         ]   关闭窗口

沿河广大人民群众:

大家好!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南漳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问题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河道行洪不畅更是直接威胁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218月,我县连降暴雨、河水骤涨,因便河流域城关镇花石桥村、船湾村沿岸部分村民私设临河、跨河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形成洪障,缩小了过水断面,导致行洪不畅,沿河部分住房和企业厂区被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直接影响到了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为了营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人居环境,县委、县政府将便河流域沿岸环境整治作为2022年必须实施的民生工程。

为此,南漳县人民政府决定在便河流域城关镇花石桥段、船湾段开展“清河行动”综合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县水利局现告知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行清除便河城关镇花石桥段、船湾段管理范围内设置的行洪障碍物、违章建筑物。其类型为:

(一)修建围堤、房屋(包括杂物间、猪舍、厕所等)、占河架桥等妨碍行洪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二)种植的高杆农作物、树木、蔬菜等;

(三)倾倒、堆放建筑渣土、垃圾等阻碍行洪的物体;

(四)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渠道行洪的活动。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配合全县的“清河行动”,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设障当事人主动拆除影响行洪障碍物,自觉维护河道清洁,确保河道行洪通畅。让我们共同努力,为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生态美的“金南漳”做出新贡献!

南漳县水利局

2021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