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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日期:2025-01-01 10:00          字体:[         ]   关闭窗口

机构名称:南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机构地址:南漳县城关镇学府路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710-5251728

负责人:褚元魁

机构职能 :

(一)组织、指导和考核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协调全县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四)负责全县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现场调查取证。

(五)承办上级转办、交办、督办及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的重特大案件和跨区域案件。

(六)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执法检查。

(七)负责全县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八)负责全县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管理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九)负责全县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考核工作。

(十)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