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漳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简介 > 机构职能日期:2025-01-01 10: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机构名称:南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机构地址:南漳县城关镇学府路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710-5251728
负责人:褚元魁
机构职能 :
(一)组织、指导和考核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协调全县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四)负责全县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现场调查取证。
(五)承办上级转办、交办、督办及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的重特大案件和跨区域案件。
(六)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执法检查。
(七)负责全县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八)负责全县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管理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九)负责全县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考核工作。
(十)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南漳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水镜大道301号
联系方式:0710-5231090(南漳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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