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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9)自行验收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5-02-11 15:57          字体:[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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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9)自行验收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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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9)的整改工作由我县承担,目前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襄阳市畜禽养殖量大,污染防治工作任务重,群众反映强烈。督察期间共收到关于畜禽养殖污染投诉22件。督察发现,宜城市杨明家庭农场养殖废水通过一根黑色管道排入雨水沟渠。枣阳市怡茹养殖场雨水排放口内有养殖废水排出,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均严重超标。襄州区益发养殖场将未经处理的粪污排至林地,造成大量树木死亡,下游堰塘、农田被污染。

二、整改目标

巩固禁养区畜禽养殖整治成效,对禁养区养殖场和无治理设施导致外排污染物的养殖场进行全面整治。

三、整改措施

(一)2023年全县环境信访548件,其中畜禽养殖污染投诉195件,占比高达36%。要压紧压实责任,严格监督检查,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与各镇(区)工作考核挂钩,组织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专项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整治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构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严格追究责任。

(二)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推广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不断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对畜禽养殖污染类投诉进行逐一核实和处理,处理完成率达100%,同时进行回访,对群众不满意的信访投诉进一步跟进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二是对辖区内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业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8起,已立案查处,共处罚金11.75万元;三是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排查抓提升促利用行动工作,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推广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不断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2023年,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配套率达100%,粪污治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7%。

如对该反馈意见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21日)向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漳分局反映。

联系方式:刘南希(0710)5232880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