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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商务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分析报告

日期:2026-01-15 16:49    来源:县商务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2024年8月,依据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南政发〔2024〕5号)文件精神,南漳县商务局被确认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可依法独立行使行政执法职权。

(二)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

本局共设置行政执法岗位1个,现有在岗行政执法人员7名,均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三)2025年度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的情况以及人均办件(办案)量

2025年度,我局依法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35件。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南政发〔2024〕5号)及县编办《关于调整南漳县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南机编〔2024〕34号)要求,原县商务执法大队行政执法职责已归并至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目前,我局对职责范围内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具有责令改正等监管职责;对发现的或接报的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线索,均依法及时移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司法机关查处。

(四)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方式、检查结果

本年度严格依照行政执法权限制定并落实监管计划,实施分类监管。全年累计开展涉行政检查49次,包括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2次、加油站安全检查9次、汽车销售等重点行业检查8次,参与多部门联合检查30次。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告知义务、执法全过程记录”,程序合法合规。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在监管平台认领事项5项,报送检查数据15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录入检查数据6次。2025年,我局联合多部门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排查,共发现安全隐患24项,均纳入台账、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五)2025年度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量及分类办理结果

全年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渠道受理投诉举报233件,办结率100%,有效处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六)2025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情况

本年度暂无相关平台建设项目。

(七)其他需要公示的统计数据

无。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部分领域法律依据不足。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未涵盖个体工商户,存在监管盲区。
    (二)执法专业能力有待加强。因执法职责划转,现有人员执法经验相对不足,应对复杂监管局面能力有限。
    (三)跨部门协作机制有待优化。联合执法中信息共享、协同响应效率仍有提升空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6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完善执法协作与信息共享机制,深化“互联网+监管”应用;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服务方式,为推动全县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南漳县商务局将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执法效能与服务意识,努力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