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统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日期:2022-10-12 14:35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目 录
第一部分南漳县统计局概况
第二部分 南漳县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漳县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南漳县统计局2021年度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南漳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起草修订地方统计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县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县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镇(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涉外调查活动。
(九)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镇(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镇(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收集、整理县际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县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县统计局机关内设7个机构:
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股(农业统计股)、工业与能源统计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贸易和服务业统计股、政策法规股、人口和就业统计股
(二)县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
南漳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南漳县普查中心)、民调中心
三、人员情况
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名。其中:局长兼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2名,总统计师1名。实有14人。南漳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南漳县普查中心)事业编制8人,实有5人。2020年引进人才2人,借用市容处引进人才1人。
第二部分 南漳县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1:南漳县统计局2021决算公开
第三部分南漳县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34.4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67.57万元,下降9.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44万元,增长35.31%。与上年度相比,下降的主要原因:“四上企业”岗位补助和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因考核结果未出未支出,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77.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7.9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较上年度减少22.97万元,下降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94万元,增长8.28%。与上年度相比,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0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05%;项目支出594.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95%。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较上年度减少343.08万元,下降23.73%,较年初预算数增减少31.57万元,下降2.78%。与上年度相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减少;二是“四上企业”岗位补助和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因考核结果未出未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34.4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67.57万元,下降9.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44万元,增长35.31%。与上年度相比,下降的主要原因:“四上企业”岗位补助和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因考核结果未出未支出,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102.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 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0.79万元,下降23.5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57万元,下降2.78%。与年初预算相比,下降的主要原因:四上企业”岗位补助和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因考核结果未出未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102.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类)413.33万元,占总支出的37.49%,主要用于发放干部职工工资、奖金;专项统计业务(类)111.55万元,占总支出的10.12%,主要用于:三项调查、统计业务(年报)经费、四上企业统计岗位补助;专项普查活动(类)431.27万元,占总支出的39.12%,主要用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管理15.95万,占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开展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统计抽样调查(类)36万元,占总支出的3.26%,主要用发放农村、城镇住户记账补贴;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类)47.87万元,占总支出的4.34%;行政单位医疗(类)16.66万元,占总支出的1.51%;住房公积金(类)29.76万元,占总支出的2.7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为1133.96万元,支出决算为110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2.17万元,支出决算为41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兑现调资;二是2020年经组织部批聘用引进人才2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8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还2020年垫付的“两员”工作量补贴78.22万元用于其他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72 万元,支出决算为4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职业金做实,财政追加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94 万元,支出决算为1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临时聘用人员医保未纳入财政预算。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63万元,支出决算为2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积金执行标准高于财政给的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7.62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6.8万元,增长7.81%。主要原因:引进专业人才2人增加人员经费。具体支出如下:
其中:人员经费429.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及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3.06万元,预算数2.84万元,较上年度减少7.19万元,下降23.77%。下降的主要原因:第七次人口普查进入后期,公务接待减少。
具体支出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元,预算数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预算数0万元。
3.公务接待费23.06元,预算数2.84万元,较上年度减少7.19万元,下降23.77%。主要原因:第七次人口普查进入后期,公务接待减少。
2021年度,南漳县统计局本级公务接待201批次、2562人次、人均90元。
(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此数据来源于机构运行情况表)
2021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预算数0万元。
(三)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此数据来源于机构运行情况表)
2021年度会议费支出11.39万元,预算数20万元,完成预算的57%,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8.61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举办会议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万元,年初预算数8.3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61万元,下降3.23%。主要原因:严格机关管理制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具体支出如下:
办公费6.17万元、水费0.15元、电费3.22万元、邮电费4.55万元、差旅费5.21万元、维修(护)费0.16万元、租赁费1.12万元、公务接待费3.58万元、劳务费2.74万元、工会经费12.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29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南漳县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为:平台没车租时,在社会上租车。
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7.40%。从评价情况来看,设定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能够紧紧围绕单位职能职责,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制定的绩效目标基本科学合理、清晰明确、可据考量,较好的反映了县委政法委履职目标。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全过程按照内控机制加强管理,项目实施前有预算,项目经费规范管理、绩效引导,在保证项目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的前提下严格将经费控制在预算内。
附件2: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南漳县统计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执行数为544.37万元,完成预算90.72%。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付乡镇人普工作经费;二是兑现七人普两员补贴。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人口普查涉及千家万户,涉及面广,普查内容多,而且普查要求普查技术高,全县普查两员2000多人,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普查员年纪偏大,文化水平较低,对普查指标涵义和计算方法理解能力有限,造成填报差错较多,给质量控制工作增加了难度,数据核验收工作压力大。二是乡镇工作繁杂而且多,乡镇或者单位普查从领导、分管、到普通的普查工作干部,由于工作叠加,分身无术,顾此失彼现象出现较多,造成普查指标误差现象较多、比对复查清单量大,给项目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增强了资金绩效理念,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根据绩效结果,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增强绩效评价指标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并将其作为项目执行的重要指导;逐步建立项目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将项目实施过程和自评结果与部门绩效考核挂钩。
附件3:绩效自评表-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
第四部分南漳县统计局2021年度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未安排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六部分附
2021年度农村、城镇住户记账补贴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