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统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回应关切日期:2024-01-10 15:2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2024年春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将至,为了降低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使大家过一个低碳、文明、健康的节日,为此,县统计局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南漳县统计局干部职工要从自身做起,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积极爱护环境,维护城乡秩序,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南漳人的良好形象。
二、南漳县统计局干部职工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自觉劝阻和监督亲朋好友不去燃放烟花爆竹,主动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共同劝阻、制止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的居住环境。
禁放烟花爆竹,有你、有我、也有他,让我们携手共建美好家园。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南漳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水镜大道301号
联系方式:0710-5231090(南漳县融媒体中心)
备案号:鄂ICP备10210313号-14 鄂公网安备42062402000236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206240011
本媒体所发布的内容受版权保护,未经南漳县融媒体中心许可,不得传播或转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本中心将依法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