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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统计局

日期:2026-03-30 10:16          字体:[         ]   关闭窗口

机构名称:南漳县统计局

机构地址:南漳县城关镇丹凤路2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710-5245870

机构职能 :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起草修订地方统计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县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县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有关情况统计调查分析。

(五)组织实施全县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镇(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涉外调查活动。

(九)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镇(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镇(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收集、整理县际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县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

(一)县统计局机关内设7个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公务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政务信息、综合治理、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全县统计系统网络信息管理发布及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监督管理机关国有资产;编制及执行财务预、决算。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教育培训、基层党建、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负责局机关支部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2)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股(农统计监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提出宏观调控建议,负责全县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组织实施全县开发区统计和投入产出调查;收集、整理和评估各镇(区)宏观统计数据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全县及各镇(区)国内生产总值;整理和提供全县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县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能源消耗情况、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及农业“三新”统计调查分析;组织指导全县农业统计专业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3)工业统计股(能源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工业景气状况等进行统计监测;负责工业“三新”统计调查分析;组织指导全县工业统计专业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县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主要耗能行业、资源循环利用等进行统计监测;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节能降耗考核;组织指导全县能源统计专业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专业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5)贸易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批零住餐业“三新统计调查分析”。组织指导全县贸易统计专业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统计调查;负责全县服务业统计数据的整合及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化,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的统计调查工作;负责服务业“三新”统计调查分析;组织指导全县服务业统计专业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6)人口和就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和社会科技发展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会治安状况及公众安全感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人口就业、社会科技统计专业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7)政策法规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负责起草和修订地方统计规章;依法查处全县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办理全县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开展全县统计巡查工作。

(二)县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南漳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南漳县普查中心)

三、部门人员编制

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统计师1名;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7名。南漳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南漳县普查中心)事业编制13人。

四、班子分工

刘鹏涛党组书记、局长主持统计局和调查队全面工作。

贾南平党组成员、湖北省统计局南漳经济社会调查队队长负责机关办公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和审计、社情民意调查综治信访、保密、档案、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农业村统计城乡住户调查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调查队、城调队(普查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市统计局办公室、统计数据管理和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农村统计科、省统计局襄阳调查监测分局、国家统计局襄阳调查队。

唐伟丽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政工人事、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青妇、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业能源统计等方面工作。分管工业统计股(能源统计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市统计局人事科、工业(能源)科。

王家涛党组成员、总统计师负责乡村振兴、商贸统计、服务业统计、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等方面工作。分管贸易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人口和就业统计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市统计局贸易业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科。

刘  威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创文创卫、国民经济综合核算、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政策法规和统计执法检查等方面工作。分管综合核算统计股、固定资产投资股、政策法规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市局综合核算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普查中心、法规科。

五、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六、统计违法举报电话:0710-5245870    统计违法举报邮箱:twtpemf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