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 > 财政预决算日期:2025-01-17 14:4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06057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南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5-01-17 | ||
| 标题: | 南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南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三、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表
第一部分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南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信访接待、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完成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二、机构设置
南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指导各镇、清河管理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
三、单位构成
根据“三定”方案确定,核定南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人数15人,实际在职人数13人。
第二部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南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2025年南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收支总预算为18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13万元;2024年南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收支总预算为189.32万元,减少9.19万元,同比下降4.85%。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南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收入18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13万元,占比100%。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支出180.13万元,主要为基本支出180.13万元,占比10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30万元,占比87.33%;卫生健康支出8.6万元,占比4.77%;住房保障支出14.23万元,占比7.9%。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南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为180.13万元,2024年南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收支总预算为189.32万元,减少9.19万元,同比下降4.85%。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南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总计为18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13万元,占比100%。支出18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13万元,占比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13万元,占比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南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0.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5.66万元,占比91.97%;公用经费14.47万元,占比8.0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南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万元。2025年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与2024年对比无变化。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无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南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总计14.47万元,其中:办公费0.58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工会经费4.09万元;福利费1.61万元;其他交通费6.98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南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末资产合计7.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非流动资产7.04万元,2024年度新增固定资产5.34万元,新增无形资产0.3万元。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为保障南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正常运转,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南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积极组织编报绩效目标,认真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单位职责,增强年度预算执行工作责任,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指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本单位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事业运行经费
指南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第四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表
本次预算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将各项所需费用纳入财政单位预算管理,切实落实南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和人员各项待遇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经费,本着预算编制内容完善性、真实性、科学性的原则,合理安排好各项经费支出,更好地为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