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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7 16:35    来源:南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关闭窗口

南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现公布南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南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查阅。若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209号,电话:0710-510960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南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南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视为核心工作任务,为更好的完成此项工作,做到了一是明确职责分工,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岗位来负责收集、整理、审核及发布工作。同时,明确各股室在信息公开中的具体职责,确保信息来源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制定严格的保密审查流程,对所有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性评估,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三是积极公开信息,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特别是涉及公共利益、政策决策等方面的信息,做到了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四是加强培训与教育,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2024年度共发布主动公开文件、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等信息26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到单位和个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南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通知文件要求,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与落实,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明确各类信息的公开标准、格式和要求,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提升工作人员素质与能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监督与问责以及提升工作人员素质与能力等措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和服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不同的政务内容特点,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各类宣传稿件,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用心打造新媒体矩阵,唱响南漳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在退役军人中激起向善向好的磅礴力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信息公开登记台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及时、有效、权威。并通过监督电话、公开意见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通过省厅公众号、襄阳日报、市局公众号、云上南漳等各级新闻媒体对外宣传。截止共计发表信息新闻186篇,门户网站公开和完善信息26条,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信息公开时效强、数量足、质量高。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不含予以修改)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局未接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事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我局2023年度存在的主动公开力度与主动回应力度欠缺的问题,我们在2024年做出如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更新等机制,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实现政务信息的多元化发布,通过图片、视频、问答等多样形式,提高政务信息的可读性和传播效果;三是增强回应质量,在回应关切过程中,注重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确保回应内容能够真实反映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新进展,但我们也认识到,在细节处理上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个别内容的排版不够标准,给公众查阅信息带来了一定的不便;同时,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更新有时也存在不够及时的情况,影响了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这些问题一经发现,我局立即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全部迅速纠正到位,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内容审核与排版规范

我们将建立更加严格的内容审核机制,确保每一项公开的信息都经过仔细校对和审核,避免出现排版不规范、错别字等问题。同时,我们将加强对排版标准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人员对排版规范的认识和操作技能,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整洁、美观和易读。

(2)提高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更新时效性

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更新机制,明确更新频率和责任人,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同时,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和股室的沟通协调,及时获取最新的政策法规和业务数据,为公众提供更加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

(3)加强监督与考核

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改进和优化,我们将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督和考核机制。通过定期的检查和反馈,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提升。同时,我们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要求,我局2024年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我局无建议提案办理。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无相关重点领域(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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