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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日期:2026-01-06 09:00    来源:南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关闭窗口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南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南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南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hbnz.gov.cn

2、“南漳发布”微信公众号 

2、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机构新闻发布会、微信、电视、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南漳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也可在南漳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或单位证件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收件地址: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209号。  

3、网站申请:申请人可以打开南漳县人民政府网,进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到“依申请公开”栏目(点击跳转),根据要求填写后提交。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南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该申请表可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

2、申请表应准确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寄送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填写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4、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被申请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昨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本机关将在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昨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于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本机关不予公开。征求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四)收费标准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南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209号

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地址:南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四楼办公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710-5109601

通信地址: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209号

邮政编码:441500

五、监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