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文化和旅游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

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日期:2025-05-20 17:00          字体:[         ]   关闭窗口



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编号年度拨付单位拨付对象分配金额本级配套拨付金额拨付时间备注区划简码
12024南漳县财政局南漳县肖堰镇财经所14.00
14.00 5/15/2025
420620070000
22024南漳县财政局南漳县巡检镇财经所20.00
20.00 5/15/2025
420624080000
32024南漳县财政局南漳县李庙镇财经所19.00
19.00 5/15/2025
420624040000
42024南漳县财政局南漳县板桥镇财经所12.00
12.00 5/15/2025
420620070000
52024南漳县财政局南漳县长坪镇财政所8.50
8.50 5/15/2025
420624050000
62024南漳县财政局南漳县薛坪镇财经所16.00
16.00 5/15/2025
420624060000
72024南漳县财政局南漳县东巩镇财经所26.00
26.00 5/15/2025
420624090000
82024南漳县财政局南漳县清河区财经所9.00
9.00 5/15/2025
420624110000
92024南漳县财政局南漳县城关镇财经所24.00
24.00 5/15/2025
420624010000
102024南漳县财政局南漳县武安镇财经所23.77
23.77 5/15/2025
420624020000
112024南漳县财政局南漳县九集镇财经所32.00
32.00 5/15/2025
420624030000
122024南漳县财政局南漳县县直574.73
574.73 5/15/2025
420624000000






















合 计
779.00
779.00


备注:其中县委宣传部125.36万元,文化和旅游局447.64万元,融媒体中心206万元

财政政务公开信息资料审核表










资金项目: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盖章):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管部门审核人:


审核时间:




















编制科室单位(盖章):财政局教科文科
编制人员:张玲报送日期:年 月 日




















分管局长(签字):




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






















预算科负责人(签字):




国库科负责人(签字):


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实际发放表
编号年度拨付单位拨付对象项目名称地理位置开始时间完成时间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项目建设内容拨付金额拨付依据拨付时间项目验收组织单位验收结论验收时间区划简码
12024财政局县委宣传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县直1/1/202412/30/2024县委宣传部郭世桥农村电影放映补助、农家书屋补助等9836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22024财政局南漳县融媒体中心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县直1/1/202412/30/2024南漳县融媒体中心赵晨中央无线覆盖运维费108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3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武安镇
葫芦潭村
1/1/202412/30/2024武安镇文体中心敖少华文化广场建设补助17651.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4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城关镇
樊湾村
1/1/202412/30/2024城关镇文体中心刘剑波开展文化活动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5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城关镇
关庙集村
1/1/202412/30/2024城关镇文体中心刘剑波开展文化活动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6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城关镇
大山村
1/1/202412/30/2024城关镇文体中心刘剑波开展文化活动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7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城关镇
余畈村
1/1/202412/30/2024城关镇文体中心刘剑波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8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城关镇
临沮岗村
1/1/202412/30/2024城关镇文体中心刘剑波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9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城关镇
木瓜园村
1/1/202412/30/2024城关镇文体中心刘剑波文化广场建设补助3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10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城关镇
洪河村
1/1/202412/30/2024城关镇文体中心刘剑波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11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九集镇
沈家湾村
1/1/202412/30/2024九集镇文体中心张瑞开展文化活动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12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九集镇
吴集社区
1/1/202412/30/2024九集镇文体中心张瑞开展文化活动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13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九集镇
梁坊湾村
1/1/202412/30/2024九集镇文体中心张瑞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14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九集镇
吴家大沟村
1/1/202412/30/2024九集镇文体中心张瑞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15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九集镇
马家洲村
1/1/202412/30/2024九集镇文体中心张瑞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16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李庙镇
胡家坪村
1/1/202412/30/2024李庙镇文体中心郑双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17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李庙镇
老君店村
1/1/202412/30/2024李庙镇文体中心郑双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18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李庙镇
傅家坪村
1/1/202412/30/2024李庙镇文体中心郑双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19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李庙镇
东沟村大渔沟
1/1/202412/30/2024李庙镇文体中心郑双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20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巡检镇
堰堤坪(金镶坪3组)
1/1/202412/30/2024巡检镇文体中心陈可禄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21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巡检镇
巡检社区(1组)
1/1/202412/30/2024巡检镇文体中心陈可禄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22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巡检镇
巡检司村胡家(5组)
1/1/202412/30/2024巡检镇文体中心陈可禄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23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巡检镇
不二坪村
1/1/202412/30/2024巡检镇文体中心陈可禄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24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巡检镇
黄家坡
1/1/202412/30/2024巡检镇文体中心陈可禄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25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巡检镇
文家垭村
1/1/202412/30/2024巡检镇文体中心陈可禄开展文化活动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26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长坪镇
孔家畈村
1/1/202412/30/2024长坪镇文体
中心
陈宝林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27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长坪镇
长岭村
1/1/202412/30/2024长坪镇文体
中心
陈宝林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28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清河区
王家坡社区
1/1/202412/30/2024清河区文体中心廖远瑞八亩岗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29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县直1/1/202412/30/2024南漳县楚史学会黄晓勇楚文化研究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30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县直1/1/202412/30/2024南漳县
文旅局
易华刚弥补设施设备运行费2074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31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肖堰镇
周湾村
1/1/202412/30/2024肖堰镇文体
中心
敖广义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32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肖堰镇
花庄社区
1/1/202412/30/2024肖堰镇文体
中心
敖广义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33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肖堰镇
柏树岗村
1/1/202412/30/2024肖堰镇文体
中心
敖广义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34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肖堰镇
观音岩村
1/1/202412/30/2024肖堰镇文体
中心
敖广义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活动3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35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巡检镇
汉三村
1/1/202412/30/2024巡检镇文体中心陈可禄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36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巡检镇
文家垭村
1/1/202412/30/2024巡检镇文体中心陈可禄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活动1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37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李庙镇
李庙社区
1/1/202412/30/2024李庙镇文体中心郑双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38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李庙镇
傅家坪村
1/1/202412/30/2024李庙镇文体中心郑双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活动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39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李庙镇
五渡沟村
1/1/202412/30/2024李庙镇文体中心郑双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活动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40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板桥镇
古井村
1/1/202412/30/2024板桥镇文体中心闫泽东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41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板桥镇
晏山村
1/1/202412/30/2024板桥镇文体中心闫泽东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42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板桥镇
龙淌村
1/1/202412/30/2024板桥镇文体中心闫泽东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活动1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43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板桥镇1/1/202412/30/2024板桥镇文体中心闫泽东公共文化服务及活动7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44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九集镇1/1/202412/30/2024九集镇文体中心张瑞公共文化服务及活动7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45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城关镇1/1/202412/30/2024城关镇文体中心刘剑波公共文化服务及活动5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46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李庙镇1/1/202412/30/2024李庙镇文体中心郑双公共文化服务及活动5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47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长坪镇1/1/202412/30/2024长坪镇文体中心陈宝林公共文化服务及活动45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48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东巩镇1/1/202412/30/2024东巩镇文体中心邱玉荣公共文化服务及活动5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49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巡检镇1/1/202412/30/2024巡检镇文体中心陈可禄公共文化服务及活动5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50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肖堰镇1/1/202412/30/2024肖堰镇文体中心敖广义公共文化服务及活动5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51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武安镇1/1/202412/30/2024武安镇文体中心敖少华公共文化服务及活动5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52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薛坪镇1/1/202412/30/2024薛坪镇文体中心柳德功公共文化服务及活动6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53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清河区1/1/202412/30/2024清河区文体中心廖远瑞公共文化服务及活动4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54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县直1/1/202412/30/2024南漳县
文化馆
郭海伟公共文化服务及群众文艺活动补贴30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55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县直1/1/202412/30/2024南漳县文化旅游执法大队闫光军公共文化服务及窗口文明创建补贴18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56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县直1/1/202412/30/2024南漳县图书馆张东明公共文化服务及群众读书活动补贴8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57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县直1/1/202412/30/2024南漳县文物保护所余琴公共文化服务及文物宣传、保护补贴8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58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县直1/1/202412/30/2024南漳县博物馆王红玲公共文化服务及文物宣传、保护补贴4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59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县直1/1/202412/30/2024南漳县水镜庄风景区服务中心黄梅景区公共文化服务及建设补贴25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60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县直1/1/202412/30/2024南漳县花鼓戏传承中心宋宝庆公共文化服务及文艺演出活动补贴250000.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61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县直1/1/202412/30/2024南漳县文化和旅游局易华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经费846349.00 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5/15/2024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622024财政局县委宣传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县直1/1/202412/30/2024县委宣传部郭世桥农村电影放映补助、农家书屋补助等270000.00 鄂财教发【2024】48号、南财教发【2024】164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632024财政局南漳县融媒体中心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县直1/1/202412/30/2024南漳县融媒体中心赵晨中央无线覆盖运维费270000.00 鄂财教发【2024】48号、南财教发【2024】164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64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九集镇
袁家畈村
1/1/202412/30/2024九集镇文体中心张瑞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4】48号、南财教发【2024】164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65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九集镇
汪家井村
1/1/202412/30/2024九集镇文体中心张瑞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4】48号、南财教发【2024】164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66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九集镇
岳家畈村
1/1/202412/30/2024九集镇文体中心张瑞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4】48号、南财教发【2024】164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67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九集镇
泉水堰村
1/1/202412/30/2024九集镇文体中心张瑞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4】48号、南财教发【2024】164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68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九集镇
沈家湾村
1/1/202412/30/2024九集镇文体中心张瑞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活动20000.00 鄂财教发【2024】48号、南财教发【2024】164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69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九集镇
方庙村
1/1/202412/30/2024九集镇文体中心张瑞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活动20000.00 鄂财教发【2024】48号、南财教发【2024】164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70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县直1/1/202412/30/2024南漳县图书馆张东明开展文化惠民活动补助30000.00 鄂财教发【2024】48号、南财教发【2024】164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71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县直1/1/202412/30/2024南漳县文化馆郭海伟开展文化惠民活动补助30000.00 鄂财教发【2024】48号、南财教发【2024】164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72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县直1/1/202412/30/2024南漳县花鼓戏传承中心宋宝庆开展文化惠民活动补助70000.00 鄂财教发【2024】48号、南财教发【2024】164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73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县直1/1/202412/30/2024南漳县老年体育协会柏圣良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活动20000.00 鄂财教发【2024】48号、南财教发【2024】164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74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县直1/1/202412/30/2024南漳县延安精神研究会陈明远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活动30000.00 鄂财教发【2024】48号、南财教发【2024】164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75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九集镇1/1/202412/30/2024南漳县九集镇广电中心罗华村村响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4】48号、南财教发【2024】164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76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武安镇1/1/202412/30/2024南漳县武安镇广电中心匡晋村村响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4】48号、南财教发【2024】164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77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东巩镇1/1/202412/30/2024南漳县东巩镇广电中心曾祥楚村村响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4】48号、南财教发【2024】164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78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县直1/1/202412/30/2024南漳县融媒体中心赵晨广播电视无线运维710000.00 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79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薛坪镇1/1/202412/30/2024薛坪镇
孙家山村
柳德功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80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薛坪镇1/1/202412/30/2024薛坪镇
古树垭村
柳德功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81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薛坪镇1/1/202412/30/2024薛坪镇
张铁沟村
柳德功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活动20000.00 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82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薛坪镇1/1/202412/30/2024薛坪镇
徐坪村
柳德功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活动10000.00 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83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东巩镇1/1/202412/30/2024东巩镇
昌集村
邱玉荣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84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东巩镇1/1/202412/30/2024东巩镇
铁家垭村(杨家坪村)
邱玉荣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85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东巩镇1/1/202412/30/2024东巩镇
大道村
邱玉荣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86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东巩镇1/1/202412/30/2024东巩镇
王家畈村
邱玉荣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活动30000.00 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87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东巩镇1/1/202412/30/2024东巩镇
苍坪村
邱玉荣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活动20000.00 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88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东巩镇1/1/202412/30/2024东巩镇
信家沟村
邱玉荣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活动20000.00 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89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城关镇1/1/202412/30/2024城关镇
南背村
刘剑波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90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城关镇1/1/202412/30/2024城关镇
马家嘴村
刘剑波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91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武安镇1/1/202412/30/2024武安镇马家营村一组敖少华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92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武安镇1/1/202412/30/2024武安镇
洪堰村
敖少华文化广场建设补助30000.00 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93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武安镇1/1/202412/30/2024武安镇
月明寺村
敖少华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94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武安镇1/1/202412/30/2024武安镇
木林包村
敖少华文化广场建设补助20000.00 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95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武安镇1/1/202412/30/2024武安镇
堰河社区
敖少华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活动20000.00 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96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武安镇1/1/202412/30/2024武安镇
罗家冲村
敖少华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活动10000.00 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97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武安镇1/1/202412/30/2024武安镇
文店村
敖少华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活动30000.00 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98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九集镇1/1/202412/30/2024九集镇双池寺村张瑞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活动10000.00 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99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薛坪镇1/1/202412/30/2024薛坪镇文体
中心
柳德功群众文艺社团补助30000.00 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100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清河区1/1/202412/30/2024清河区文体中心廖远瑞群众文艺社团补助30000.00 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1012024财政局南漳县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东巩镇1/1/202412/30/2024东巩镇文体中心邱玉荣群众文艺社团补助60000.00 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5/15/2025文旅局合格12/25/2024420624000000


合计







7790000.00





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15]527号  

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中央财政设立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2015年12月24日  

附件:

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设立,用于支持和引导地方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地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第三条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中央引导、地方统筹、突出重点、注重绩效、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 专项资金分配实行因素分配与项目管理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结果优良的地方予以奖励。

第五条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支出范围

第六条 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

具体支持范围包括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其他项目。

第七条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具体支出范围包括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送地方戏、设施开放服务以及开展文体活动等。

第八条 读书看报服务支出范围

(一)用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中心)、乡镇和村(社区)(村指行政村,下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

(二)用于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第九条 收听广播和观看电视服务支出范围

(一)用于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

(二)用于补助纳入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包括模拟信号覆盖和数字化覆盖)范围的发射机及附属系统购置及运行维护。

(三)用于补助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相关实施方案确定的家庭接收设备购置。

第十条 观赏电影服务,用于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

第十一条 送地方戏服务,用于为农村乡镇每年送戏曲等文艺演出。

第十二条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用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美术馆、公共电子阅览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包括:

(一)公共数字文化软硬件平台建设;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制作采集与加工整理;数字资源版权征集购买。

(二)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宣传培训推广等。

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以及城市社区文化中心免费开放运转经费中央补助通过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

第十三条 开展文体活动,用于城乡居民依托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公园、健身路径等公共设施就近方便参加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以及各级文化馆(站)等开展文化艺术知识普及和培训等。

第十四条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

(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中心)、博物馆、纪念馆、剧院(场)、体育场(馆),广播电视发射(监测)台站、转播台站、卫星地球站、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等的设施维修与设备购置。

(二)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文艺院团、新闻出版单位等设施维修与设备购置;省及省以下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乡镇和村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维修和设备购置。

(三)流动文化车购置。

城市街道(社区)文化中心维修购置通过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安排。

第十五条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用于购买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的公益文化岗位,组织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的集中培训等。

第十六条 第六条规定的公共文化其他项目是指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以及中央相关部门、财政部共同实施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第十七条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不得用于偿还债务,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 分配办法

第十八条 专项资金分为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补助资金、奖励资金具体数额由财政部根据年度专项资金规模等确定。

第十九条 补助资金分为一般项目补助资金和重点项目补助资金,重点项目补助资金分为中央相关部门重点项目补助资金,以及省级财政部门申请的县级及县级以上的重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项目补助资金。

中央相关部门重点项目是指中央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确定、由其牵头申请并组织实施的,用于支持地方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第二十条 一般项目补助资金实行因素分配法,包括基本因素、业务因素和财力因素。按照基本因素和业务因素(权重各占50%)计算分配金额,再根据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规定的各省(区、市)财政困难程度系数对分配金额调整确定补助数额。

第二十一条 基本因素及权重

(一)常住人口数(权重10%),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各省(区、市)行政区划内的常住人口最新数测算。

(二)国土面积数(权重10%),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各省(区、市)行政区划的国土面积最新数测算。

(三)乡镇(含街道)个数(权重15%),按国家统计局或民政部公布的各省(区、市)乡镇(含街道)个数的最新数测算。

(四)行政村个数(权重15%),按国家统计局或民政部公布的各省(区、市)行政村(含社区)个数的最新数测算。

第二十二条 业务因素及权重

(一)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个数(权重10%),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最近统计公布的各省(区、市)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公共文化设施个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个数以及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个数测算。

(二)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权重20%),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各省(区、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最新数测算。

(三)工作条件因素(权重20%),由财政部根据各省(区、市)工作环境、工作难度等按10分制评价测算。

第二十三条 一般项目补助资金计算分配公式如下:

某省(区、市)一般项目补助资金额度=某省(区、市)分配因素得分/∑各省(区、市)分配因素得分×年度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一般项目补助资金总额;

其中:某省(区、市)分配因素得分=∑(某省(区、市)分配因素值/全国该项分配因素总值×相应权重)×某省(区、市)财政困难程度系数。

第二十四条 重点项目补助资金由财政部分别根据中央相关部门和各省级财政部门的申请情况核定,相关标准由财政部根据项目内容在分配下达年度补助资金预算时确定。

中央部门年度重点项目补助资金由中央部门商财政部同意后向财政部申报。

第二十五条 奖励资金是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结果优良地方的奖励,用于支持地方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引导群众文化消费,具体支持范围包括:

(一)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确定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与内容。

(二)各省(区、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确定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与内容。

(三)引导群众文化消费,包括发放文化惠民卡、实行公益演出补贴等。

第二十六条 奖励资金由财政部根据上年各省(区、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结果测算分配。

第四章 申报与审批

第二十七条 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省(区、市)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中央相关部门负责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第二十八条 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商同级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文物部门(以下统称同级相关部门)后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年本省(区、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以及当年县级及县级以上重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报财政部。重点项目原则上每省(区、市)不超过5个,一般项目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不需报送申请。

第二十九条 中央相关部门于每年3月31日前,将年度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报财政部。

第三十条 财政部根据本办法和相关标准,于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草案后90日内将专项资金下达省级财政部门。

第三十一条 财政部根据当年专项资金实际执行情况和下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测算情况,于每年9月30日前提前下达下年度部分专项资金预算预计数。

第五章 管理与使用

第三十二条 省级财政部门收到专项资金预算后,应当及时商同级相关部门,制定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于30日内将预算按照规定程序下达到本级有关单位和市、县级财政部门。其中:

(一)一般项目补助资金用于市、县的部分,原则上按照因素分配法下达到市、县级财政部门。

(二)重点项目补助资金按照财政部批复文件下达。

(三)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商同级相关部门统筹安排下达。

第三十三条 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做到分配合理、使用规范,不得用于平衡预算,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第三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商同级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本省(区、市)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第三十五条 市、县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细则,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一般项目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闲置和浪费。

第三十六条 专项资金的资金支付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结转和结余资金按照财政部和同级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专项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鼓励地方财政部门安排部分专项资金,根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和目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第三十八条 专项资金购置形成的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章 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价

第三十九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机制。

财政部会同中央相关部门对专项资金实施监管,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监管和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分配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并择机向社会公开。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照财政部要求开展专项资金监管工作。

第四十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财政部将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收回专项资金等措施,并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一) 编报虚假预算,套取专项资金的;

(二) 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

(三) 未按照专项资金补助范围使用的;

(四) 因管理不善,造成国家资产损失和浪费的;

(五) 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的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8〕141号)、《财政部 广电总局关于印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3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5号)同时废止。

2024年度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总表)
编号年度拨付单位拨付对象上年结转分配金额本级配套拨付金额拨付时间备注区划简码
12024湖北省财政厅南漳县财政局
566.0000
566.00002025.5.15鄂财教发【2023】99号、南财教发【2023】316号420624000000
22024湖北省财政厅南漳县财政局
123.0000
123.00002025.5.15鄂财教发【2024】14号、南财教发【2024】91号420624000000
32024湖北省财政厅南漳县财政局
90.0000
90.00002025.5.15鄂财教发【2024】48号、南财教发【2024】164号420624000000











合计



779.0000
77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