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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

日期:2025-01-17 09:05          字体:[         ]   关闭窗口

目录

第一部分  南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南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南漳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县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2、拟定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规范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负责管理、指导全县文物事业。负责全县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管理指导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科研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与信息化建设。

9、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并监督管理,参与监督管理全县体育彩票发行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管理体育彩票公益金。

10、统筹协调和推动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和管理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统一规划体育运动项目的布局,指导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业余体育训练工作。组织、指导、协调举办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和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开展全县体育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全县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1、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出。负责审查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

1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资源普查、保护和利用工作。

13、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的监管,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指导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4、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

15、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

县文化和旅游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对外加挂县广播电视局、县体育局、县文物局牌子。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文化艺术与非遗保护股、旅游股、体育股、文物股、广播电视股、离退休干部股。下设二级单位8个,分别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物保护所、花鼓戏传承中心、水镜庄风景区服务中心、体育馆。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文化和旅游局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2名。现实有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42人,遗属1人。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1名。现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2人,退休5人。

县文化馆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4名,现有在编人员33人,其中:管理人员17人,专业技术人员14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3人。

县图书馆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2025年初有干部职工13人,其中:在职在编10人,辅助性岗位2人,三支一扶1人。另有退休人员8名。

县博物馆核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10人,实有在编人数7人,退休人员5人。

县文物保护所核定编制人数5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人,离休人员1人,人事代理人员1人。

县文工团(南漳县花鼓戏传承中心)为定额补贴单位,核定编制60名,现有在编人员30人,退休人员33人,临聘14人,学员6人,遗属1人。

县水镜庄风景区服务中心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30名,现实有在职人员25人(含单位长期聘用人员6人)。

县体育馆核定编制人数5人,实有在职人员6人,其中:在职在编2人,人事代理1人,其他人员3人。


第二部分

南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文化和旅游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文化和旅游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文化和旅游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3476.48万元,与2024年部门预算比较,减少1665.3万元,下降32.39%。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文化和旅游部门2025年预算收入3476.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含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拨款、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2934.41万元,占比84.4%;事业收入186.36万元,占比5.3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1万元,占比0.61%;其他收入334.72万元,占比9.63%。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文化和旅游部门2025年预算支出347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8.7万元,占比64.68%;项目支出1227.78万元,占比35.32%。按功能分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61.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92.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82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文化和旅游部门2025年预算收支与2024年比较,减少1665.3万元,下降32.39%。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文化和旅游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2934.4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93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6.62万元,占比58.16%;项目支出1227.78万元,占比41.84%。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文化和旅游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4.4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99.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6.62万元,占比58.16%;项目支出1227.78万元,占比41.84%。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文化和旅游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06.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1.85万元,占比89.76%;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4.77万元,占比10.24%。按经济分类:一是工资福利支出1379.73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74.77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三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2.1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文化和旅游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9.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9万元,公务接待费28.7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1万元,下降8.98%,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文化和旅游局机关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486.9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支出17万元、服务类采购支出469.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0.08万元,下降66.12%,主要是旅游宣传推介服务采购。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文化和旅游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费总计1706.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31.85万元,占比89.76%;日常公用经费174.77万元,占比10.24%。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文化和旅游局机关2025年资产合计10373.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9.72万元,非流动资产10083.97元。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文化和旅游部门本年度积极组织所属单位编报绩效目标,认真开展了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努力做好文化旅游系统预算信息公开,切实抓好年度预算执行,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增强年度预算执行工作责任,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支付单位职工事业单位机关养老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为支付单位职工医保缴费支出。


第四部分

南漳县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南漳县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5年预算公开表.xls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本保障经费.docx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