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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文物保护所2025年单位预算

日期:2025-01-17 10:20          字体:[         ]   关闭窗口

南漳县文物保护所2025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南漳县文物保护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漳县文物保护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南漳县文物保护所2025年单位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南漳县文物保护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野外文物保护和管理;负责文物维修与保护设计方案的制定、审核和呈报;负责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方法、技术的理论研究;负责文物档案资料管理与研究、文物信息管理与利用;负责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相关咨询预培训;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

南漳县文物保护所于2021年12月30日起,经南漳县编委批准,由原“南漳县文艺创作室”变更的,隶属文化和旅游局,是一个独立核算、全额预算管理、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一个,负责文物保护所的全面工作。

三、预算单位构成

核定编制人数5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人,离休人员1人,人事代理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南漳县文物保护所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文物保护所2025年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文物保护所2025年收支总预算98.63万元,与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84.21万元对比,增加14.42万元,增长17.12%。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文物保护所2025年预算收入9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43万元,占98.78%;其他收入1.2万元,占比1.22%。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文物保护所2025年预算支出9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57万元,占比95.88%;项目支出4.06万元,占比4.12%。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文物保护所2025年预算收支与2024年比较,增加14.42万元,增长17.12%。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文物保护所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97.4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9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7万元,占比95.83%;项目支出4.06万元,占比4.17%。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文物保护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4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7万元,占比95.83%;项目支出4.06万元,占比4.17%。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文物保护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28万元,占比94.54%;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1万元,占比5.46%。按经济分类:一是工资福利支出70.70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5.1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三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5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休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文物保护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对比未增未减。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文物保护所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文物保护所2025年机关运行费总计93.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28万元,占比94.54%;日常公用经费5.1万元,占比5.46%。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文物保护所2025年资产总计13.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2万元,非流动资产11.71万元。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文物保护所2025年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明确部门职责,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积极编报绩效目标,认真开展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努力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年度预算执行等工作,增强年度预算执行工作责任,最大限度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支付单位职工事业单位机关养老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为支付单位职工医保缴费支出。


第四部分

南漳县文物保护所2025年单位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文保所2025年预算公开表.xls

文物保护费项目申报表.docx

文保事业费项目申报文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