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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2-03-08 11:25          字体:[         ]   关闭窗口

索引号: 011158671/2022-08118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南漳县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22-02-22
标题: 南漳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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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对照《南漳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标准,全面落实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决策部署。制定下发了《行政审批局2021年度工作要点》(南审批发【2021】1号)文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要点。一是根据年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安排,分别于2021年3月22号,9月26日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年法治政府建设、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明确局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全年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坚持把法治审批工作作为局党政一把手工程,把法治建设纳入“一把手”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法治审批工作情况。三是制定完善了《行政审批事项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重大事项法律顾问参与和风险评估机制。四是积极支持参与行政诉讼案件。2016年组建行政审批局以来,没有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程序。按照规范性文件报送审批制度,在制发规范性文件前期,积极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力求文件实施的实效性,2021年,我局先后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分别是南发【2021】15号)、南政办发【2021】3号、南政办函【2021】41号。均按照规范性文件程序要求进行了报备。二是及时清理取消不适应营商环境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我局于2017年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出台了《南漳县工业项目“零门槛、、零审批、零收费”改革实施意见》(南政办发[2017]28号),根据我县营商环境发展形势,该文件已报县政府建议取消,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三)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一是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执法管理和行政许可依法办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等合法有效,及时公开;二是严格落实2人以上执法规范,坚持亮证执法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定。三是结合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对没有法律依据,自行增加、重复提交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核减,对涉企必须提交的证明事项落实告知承诺制度,切实为企业开工落地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

(四)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聚焦集成便民,大力推进“一门办”。高标准完成服务阵地建设。投入900余万元,启动县政务大厅改扩建工程,对大厅布局进行优化,公安户籍、人社审批人员拟于扩容场地装修后全部进驻,县级事项将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2021年,县政务大厅接待群众76万人次,办理业务48万件。全县11镇(区)304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实现从满足基本功能到规范化、标准化转变二是全面落实政务事项“应进必进”。与县直相关部门签订授权委托书,将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县行政审批局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集中办理,实现县级事项进驻率100%目标。协调公安、市场监管、退役军人等14个部门的事项和专网进驻镇(区)便民服务中心,不断完善大厅功能,9月下旬,长坪镇成为南漳首个实现镇级大厅“应进必进”100%的镇(区)。三是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争取300万元专项资金,全面启动镇村两级电子政务外网改造,目前,已完成核心区设备安装调试,并与市电子政务外网进行了联调连通,正在进行村(社区)终端安装和链路调试,将彻底改变使用VPN访问电子政务外网的现状。四是为解决决企业、群众窗口办事堵点和难点,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集中协调解决企业和群众在窗口办理业务中的突出问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五)坚持改革创新,市场主体法治环境更趋完善。一是流程优化进一步压减审批用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进一步压减,目前,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类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均只用时24个工作日,政府投资市政类(非独立占地)项目审批仅用时38个工作日,改造类(规划条件不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仅用时12个工作日,一般工业类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仅用时30个工作日。二是线上审批效率持续提升。整合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等7个部门窗口,设立工改专区,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办,有效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早开工、早落地。三是政策支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先后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阶段相关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17个,推出“先建后验”等一系列配套措施,贯穿于项目落地全周期,综合提速45%,实现了项目审批“一步到位”。牧兴有机食品、华宸制管新建厂房、江华机械厂猎弹产业三个工业项目享受“先建后验”政策,牧兴有机食品、闽钱食品等项目免费享受区评成果,撬动了实体经济发展活力。

(六)坚持管办分离,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阳关运行。一是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不见面开标、专家远程异地评标,实现了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网上抽取评委、网上预约场地,在线投标、开标、评标,网上保证金收退功能,所有环节全部网上完成。目前,所有进入中心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率达到100%。二是积极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进一步优化“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结合我县实际编写了远程异地评标操作流程,推行1000万元政府投资项目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远程异地评标”系统上线运行,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由“全程电子交易”向“全程网上交易”跨越。三是抓实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联合住建、交通、水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深入查找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二、存在的不足、原因和问题整改情况

(一)“三集中、三到位”落实不到位。“三集中”不够集中(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少数部门从机构改革至今,内部职能分工没有厘清,审批职能仍然由多个股室分别承担,股室之间各自为政、相互掣肘。“三到位”不够到位(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少数部门对窗口授权不充分,服务窗口形同于“收发室”,窗口无法受理办件或受理后无法及时审批,存在“虚假进驻”现象。

形成原因:一是少数部门领导干部思想保守,改革创新意识不强,作风不实;二是部分业务垂直管理单位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没有文件依据,地方无权干涉部门业务为借口,对部门入驻大厅有抵触情绪。三是部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业务流程不熟悉,服务意识淡薄,能力素质与企业、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实现了专一场所服务。已加速推进县、镇、村三级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扩容改造,对目前仍然没有入住县级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要不讲条件,加快进驻,力争在2022年底以前实现“应进必进”入住率达到100%;镇级大厅事项入驻“应进必进”要达到85% 。二是窗口前移。各部门重新选派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工作作风优的工作人员进驻大厅,实现本单位的事项进驻到位、人员授权到位,“明进暗不进”“人进事不进”等现象逐步进行了整改优化。三是复合办理。按照无差别综合窗口、分领域综合窗口两种模式,在县、镇两级政务大厅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集成服务改革,推进事项“受”“办”分离,做到进驻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收件、一次录入、自动分发、并行办理,由“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推动实现高频事项综窗办、联办事项专区办、跨区事项专窗办、特殊事项绿窗办。同时,在县级政务服务大厅开设了“办不成事”窗口,由县行政审批局或政务服务中心派专人接待。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彻底。一是各地在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以来,“审管分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一枚印章管审批”与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能权责不清,推诿扯皮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最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如:政务服务(含公共服务)调整、下发、取消、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等,不能及时与县级行政审批局推送共享,导致最新出台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不能及时执行到位。

形成原因:一是“甩锅”。少数移交划转单位认为审批职能既然移交行政审批局集中实施,就与本部门没有任何关系了,把“审管分离”简单理解为“谁审批谁负责”,忽视了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的义务和责任。二是“专权”。少数移交划转单位把审批权当做本部门的专权,不想放权也不愿放权,少数部门内设科室不遵守行政审批职能移交划转文件规定,对已移交划转的审批事项,变相审批,以审代管,把审批权当成部门权威和个人利益抓手不愿放权 。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制度性规则,对纳入“一枚印章管审批”的职能部门,必须执行“应交必交,权责分明”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召开专题协调督办会议,对纳入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的事项进行梳理确认,形成规范的移交划转事项清单。三是启动问责。对少数部门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启动问责程序,特别是对部门意见一致,但部门内设科室及少数人员暗箱操作,影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机构和人员要按照纪检监察程序追责问责。

(三)政务服务“四减”问题较多。按照全省政务服务考核工作要求,各地先后多次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四减”(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次数)。通过“四减”,整体政务服务环境和办事流程虽然进一步优化,但暴露出的新问题也比较突出;一是平台数据不能完全实现对接共享,证照范本不统一,部分要素和前置材料被“硬减”和“免提交”以后,系统不能有效获取相关数据。二是过度“减时限”与审批实际所需办理时限不符,导致超时办件风险加剧。三是部分需要法定提交的前置材料与“免提交”清单为同一条款的,因“免提交”材料优先,导致需要提交的前置材料将被列为“免提交”程序而无法提交。

形成原因:顶层设计不完善,技术支撑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涉及省级层面的共性问题,积极对上做好上报、沟通与对接,力争得到省、市级层面的支持与帮助。二是涉及本级“四减”不到位的问题,已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力争在2022年6月底以前,再一次对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四减”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整改。

(四)惠企政策缺乏支撑。一是区域评价成果运用不够广。 二是工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系统运用不充分。“一张蓝图”建设滞后,前期项目策划生成还未真正实现图上作业。

形成原因:一是招商引资急于求成,没有把企业落地涉及的区评范围向企业业主做好事前告知。二是工改项目涉及内容多范围广,法律法规风险触碰点比较敏感,部门不愿为此承担法律风险责任。三是由于企业落地遗留问题较多,体外循环导致工改系统需要实际上传的前置资料无法实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快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化”出让,严格落实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运用。凡在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成果覆盖范围内的入驻项目,符合所在区域整体规划和功能定位,属于主导产业的投资项目可不进行单独评价。二是大力推行“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生成项目,对涉及发改、住建、环保、水利、交通、文旅、气象等部门关于项目选址、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价事项,采取“行政协助”方式,就项目空间准入条件集中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三是积极开展提前指导服务,实现五证同发。四是全面实施“多测合一”。统一“多测合一”技术标准,建立“多测合一”服务平台和名录库。五是深化工程竣工验收“多验合一”改革。推广产业项目建设工程单体竣工前验收模式。六是推广房地产开发项目“交房即可办证”改革。七是做好系统建设与审批标准化改革试点工作,优化系统设置,简化资料上传流程,提高系统使用质效。

三、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履职情况

书记局长别川辉同志在2021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履职工作中,坚持“三抓三落实”,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一)抓法治考核指标责任落实根据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要求,细化分解考核指标,提交局党组会议专题讨论研究,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班,明确由局长任专班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机关股室负责人、中心窗口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工作机构。二是结合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局长与局机关各股室、中心窗口首席代表签订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责任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层层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三是定期研究专项工作。结合阶段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相关股室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工作整改时间节点。

(二)抓法治政务环境优化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重要工作内容,2021年,局长、书记别川辉同志亲自牵头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改革、“一事联办”、“跨省通办”、“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多项重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一是集中解决工业企业落地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制定印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漳县第二批“项目化”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开发区、城南化工园、涌泉工业园确定2923.44亩地块的开展“项目化”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组建以经济开发区(园区办)为召集人、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各成员单位和招商部门为成员的成果应用专班,推动建立新项目免费享受“区评”成果的工作机制。是帮办代办常态为企解忧。设立“红色代办”办公室,提供现场办公、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服务,先后为南漳华宸制管有限公司新建厂房、江华厂猎弹项目协调、办理各项手续,获得了企业广泛赞誉。

三是抓作风建设学习教育落实。一是制度化推进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集体学习制度围绕党的理论、政策,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国家法律法规,举办系列形式多样的辅导讲座,不断提高全体干部岗位业务技能和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省市县纪委通报以及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观看《正风反腐就在身边》《放纵贪婪 人生崩盘》等警示片,促使干部职工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立足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全面落实行政审批负面清单制度,通过对行政许可事项减材料、减时限、减流程、减跑动次数,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等刚性约束。

2. 积极推进“跨通办”改革。以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为导向,加强与招商引资、劳务输出和省际毗邻地区合作,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就医结算备案、社保卡申领、户口迁移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认真落实“襄十随神”城市群政务服务事项通办合作协议,梳理通办事项清单,设置通办收件窗口,运用“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自助办”等模式实现第一批71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异地通办。同时,制定“零基础”标准化申请材料模板,实现30个高频事项“县内通办”加快实现相关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市内通办”。

3. 推动更多事项集成办理。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业务流程再造与系统重构,将涉及的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打包,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推动更多事项实现“一事联办”。

4. 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巩固项目申报“一个窗口”办理模式,建立完善项目服务帮办代办机制。切实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问题,提高项目进网入库率,加快实现项目审批全覆盖。着力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区域评价成果运用,持续推进工业项目建设“先建后验”改革,配合推进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拿地即开工”“五证同发”工作,细化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内容

5.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落实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应进必进”,县级政务服务大厅事项进驻率达到100%,镇()政务服务大厅事项进驻比例达到85%,不再保留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推进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大力推进“一窗通办”改革,按照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两种模式,推进县、“综合窗口”全覆盖,全面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细化窗口一次性告知书,提升服务精准度。

6. 加快自助服务体系建设,服务群众“就近办”。推进县级政务服务24小时自助服务区建设,推动人社、公安、住房、医疗、民政、市场监管等高频事项智能服务终端进中心、进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提升自助服务终端集成服务和末端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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