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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日期:2023-01-10 11:10          字体:[         ]   关闭窗口

索引号: 011158671/2024-1159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南漳县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22-12-22
标题: 南漳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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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我局全面细化分解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下发了《行政审批局2022年度工作要点》文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年工作重点。一是根据年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安排,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年法治建设、法治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法治建设理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关于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明确局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全年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坚持把法治审批、法治政务环境作为局党政一把手工程,把法治建设纳入“一把手”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法治审批、法治政务环境等工作情况。三是制定完善了《行政审批事项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重大事项法律顾问参与和风险评估机制。四是积极支持参与行政诉讼案件。2022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程序。按照规范性文件报送审批制度,在制发规范性文件前期,积极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力求文件实施的有效性和实效性,2022年,我局先后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 均按照规范性文件程序要求进行了审核报备。二是清理核减不利于当前营商环境发展的规范性文件3件。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漳县工业项目建设“先建后验”改革实施方案》(南政办函(201977号、《南漳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相关规定的通知》(南政办发[2019]2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漳县工业项目“零门槛、零审批、零收费”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南政办发[2017]28号)。三件规范性文件报县政府审核后予以取消和失效,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三)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一是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执法管理和行政许可依法办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等合法有效,及时公开;二是严格落实2人以上执法规范,坚持亮证执法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定。三是结合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对没有法律依据,自行增加、重复提交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核减,对涉企必须提交的证明事项落实告知承诺制度,切实为企业开工落地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

(四)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聚焦集成便民,大力推进“一门办”。高标准完成服务阵地建设投入900余万元,启动县政务大厅扩容工程,对大厅布局进行优化,公安户籍、人社审批业务已全部进驻,县级事项将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2022年,县政务大厅接待群众100万人次,办理业务88万件。二是全面深化落实相对集中审批权制度改革。与县直13 个纳入相对集中审批权改革的职能部门重新梳理签定移交划转意见书,将13个职能部门移交划转县行政审批局集中审批权的409个业务办理项,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集中办理,2022年,集中受理许可事项1243件,办理审批许可事项1241件,不予许可事项2件。实现县级事项进驻率100目标。三是镇、村便民服务体系逐步规范。全县11镇(区)304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实现从满足基本功能到规范化、标准化转变协调公安、市场监管、退役军人等14个部门的事项和专网进驻镇(区)便民服务中心,不断完善大厅功能,长坪镇成为南漳首个实现镇级大厅“应进必进”100%的镇(区)。四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争取300万元专项资金,全面启动镇村两级电子政务外网改造,核心区设备安装调试全部到位,并与市电子政务外网进行了联调连通,村(社区)终端安装全部落实。五为解决企业、群众窗口办事堵点和难点,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集中协调解决企业和群众在窗口办理业务中的突出问题。五是积极推进落实跨域通办业务。截至目前,我县先后与北京、上海、重庆等18个省市签订了跨省通办合作协议, 2022年跨省通办办件量1727件,跨市通办497件,襄十随神跨市通办件19件,企业和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五)市场主体法治环境更趋完善。一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进一步压减,目前,通过并行申报、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并联审批等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缩减至70 个工作日以内,社会一般投资项目缩减至 50 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缩减至 30 个工作日以内,小型工业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9个工作日以内。三是政策支持不断增强发展活力我县于2019年出台的“先建后验”政策文件取消以后,结合全县工业项目建设政策优化实际,今年制定出台了《南漳县新增工业招商项目审批服务操作指南(动工前)》(南政办函[2022]19号),等一系列配套措施,贯穿于项目落地全周期,综合提速50以上,实现了项目审批一步到位

(六)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阳光运行。一是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不见面开标、专家远程异地评标,实现了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网上抽取评委、网上预约场地,在线投标、开标、评标,网上保证金收退功能,所有环节全部网上完成。目前,所有进入中心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率达到100%。二是积极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进一步优化“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结合我县实际编写了远程异地评标操作流程,推行1000万元政府投资项目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远程异地评标”系统上线运行,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由“全程电子交易”向“全程网上交易”跨越。三是抓实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联合住建、交通、水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深入查找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二、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按照县委、县政府法治南漳建设总体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以及企业和群众的期望值还有一定距离,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一是行政审批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减材料、减环节、减流程、减跑动次数等工作还需要持续深入推进。二是政务服务环境还需进一步完善。县政务服务大厅扩容改造以后,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入驻,但在功能布局、优质服务上还需完善和提高。三是镇(区)、村(社区)政务服务发展不平衡。镇(区)、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及部门还没有实现应进必进目标,离基层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零跑腿”的目标愿望还有一定差距,企业群众获得感还需进一步提效增速。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强化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结合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创新法治建设工作思路,细化完善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分解法治建设任务清单,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全过程责任包保。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立足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全面落实行政审批负面清单制度,通过对行政许可事项减材料、减时限、减流程、减跑动次数,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等刚性约束。

(三)积极推进“跨通办”改革。以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为导向,加强与招商引资、劳务输出和省际毗邻地区合作,进一步深入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就医结算备案、社保卡申领、户口迁移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认真落实“襄十随神”城市群政务服务事项通办合作协议,梳理通办事项清单,设置通办收件窗口,运用“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自助办”等模式实现第一批111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异地通办。同时,制定“零基础”标准化申请材料模板,实现67个高频事项“县内通办”加快实现相关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市内通办”。

(四)推动更多事项集成办理。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业务流程再造与系统重构,将涉及的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打包,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推动更多事项实现“一事联办”。

(五)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巩固项目申报“一个窗口”办理模式,建立完善项目服务帮办代办机制。切实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问题,提高项目进网入库率,加快实现项目审批全覆盖。着力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区域评价成果运用,配合推进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拿地即开工”、“五证同发”工作,细化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内容

(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落实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应进必进”,科学规划布局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区建设,推进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大力推进“一窗通办”改革,按照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两种模式,推进县、“综合窗口”全覆盖,细化窗口一次性告知书,提升服务精准度。

(七) 加快自助服务体系建设,服务群众“就近办”。推进县级政务服务24小时自助服务区建设,推动人社、公安、住房、医疗、民政、市场监管等高频事项智能服务终端进中心、进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提升自助服务终端集成服务和末端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