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2-23 15:3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南漳县夏明超市因不再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业务,申请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注销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附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名单
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
单位地址
许可范围
有效期
许可证编号
南漳县夏明超市
王馥荔
南漳县九集镇梅园大道28号
组合烟花类(C、D)级、爆竹类(C)级
2024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8日
鄂LS[2024]02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