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医疗保障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回应关切日期:2022-10-19 16:2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案例一、南漳县武安镇何某珍冒名就医骗保案
2020年1月,南漳县医疗保障局接到举报线索,武安镇参保人员何某珍涉嫌冒名特困供养的精准扶贫人员何某兴住院。经立案调查,证实何某珍于2019年4月,冒名何某兴精准扶贫人员身份在某医院住院治疗属实,骗取医保基金498.86元,南漳县医保局作出如下决定:责令何某珍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498.86元,并处骗取金额五倍2494.3元行政处罚。同时,依据《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人给予举报奖励。
案例二、南漳县东巩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0年11月,襄阳市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整治检查时发现,南漳县东巩镇中心卫生院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超标准收取检验项目葡萄糖测定、血清肌钙蛋白测定、血清肌红蛋白测定、电解质测定费用,套取医保基金4175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南漳县医保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责令当事人退回医保基金41757元;3、处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二倍计83514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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