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医疗保障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回应关切日期:2022-10-31 10:2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案例一:南漳康馨优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南漳康馨优养医院于2020年6月30日至2021年1月9日,采取诱导不符合入院指征的8名参保人住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涉及金额2.78万元。南漳县医保局处理如下:1.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78万元;2.对该院处以5倍行政罚款计13.88万元。
案例二:南漳县水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群众举报调查,发现南漳县水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虚记费用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南漳县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追回违规所得医保基金1049.23元;2.处以2倍违约金用合计3147.69元。
案例三:南漳县薛坪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期间,南漳县薛坪镇中心卫生院未开展“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检验,却收取了住院患者的该项检验费,共计1166人次12826元,虚记费用违规获得城乡居民医保基金11543.4元。2020年10月,南漳县医保局已追回骗取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11543.4元,并处以3倍罚款计34630.2元。南漳县纪委给予该院院长周某、副院长丁某某、门诊科主任徐某某等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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