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医疗保障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回应关切日期:2023-09-22 09:55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南漳县医疗保障局曝光典型案例(2023年第三期)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印发〈2023年襄阳市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暨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襄阳市医保局第八检查组于7月24日至7月25日期间,对南漳辖区5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暨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检查,南漳县医疗保障局对检查结果进行梳理、分析和定性,作出了责令整改、追回违规资金、予以1倍违约金处罚等处理。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曝光,同时,欢迎广大群众通过南漳县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等方式监督举报辖区定点医药机构违规问题线索。
案例一:南漳县普生药业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24日对该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整治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处方诊断与处方用药不符等问题,涉及违规费用335元。
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年版)》相关规定,南漳县医疗保障局对南漳县普生药业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理:(一)责令该定点零售药店针对专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二)约谈该定点零售药店主要负责人 ;(三)追回上述违规问题涉及金额335元,并予以支付1倍违约金(335)处理,共计670元。
案例二:南漳县康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城关第三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24日对该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整治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用药(超量用药)、处方诊断与处方用药不符等问题,涉及违规费用184元。
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年版)》相关规定,南漳县医疗保障局对南漳县康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城关第三药店作出如下处理:(一)责令该定点零售药店针对专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二)约谈该定点零售药店主要负责人 ;(三)追回上述违规问题涉及金额184元,并予以支付1倍违约金(184)处理,共计368元。
案例三:天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五十二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24日对该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整治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用药(超量用药)、处方无诊断等问题,涉及违规费用607元。
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年版)》相关规定,南漳县医疗保障局对天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五十二分店作出如下处理:(一)责令该定点零售药店针对专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二)约谈该定点零售药店主要负责人 ;(三)追回上述违规问题涉及金额607元,并予以支付1倍违约金(607)处理,共计1214元。
案例四:南漳县康馨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24日对该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整治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处方诊断与处方用药不符等问题,涉及违规费用457元。
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年版)》相关规定,南漳县医疗保障局对南漳县康馨药房作出如下处理:(一)责令该定点零售药店针对专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二)约谈该定点零售药店主要负责人 ;(三)追回上述违规问题涉及金额457元,并予以支付1倍违约金(457)处理,共计914元。
案例五:襄阳普天独活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八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25日对该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整治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用药、处方诊断与处方用药不符等问题,涉及违规费用1493.2元。
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年版)》相关规定,南漳县医疗保障局对襄阳普天独活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八连锁店作出如下处理:(一)责令该定点零售药店针对专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二)约谈该定点零售药店主要负责人 ;(三)追回上述违规问题涉及金额1493.2元,并予以支付1倍违约金(1493.2)处理,共计2986.4元。
南漳县医保局提醒广大定点医药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政策及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医保药品销售、医保费用结算等服务,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同时,请广大参保人员增强法律和风险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不出租、不出借,自觉抵制冒名就医、使用虚假票据报销、超量开药并转卖药品、重复享受医保待遇、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