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医疗保障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回应关切日期:2023-11-29 14:1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 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 ||
| 案件名称 | 南漳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南医保处字【2023】1号 | |
| 行 政 | 违法单位名称或 | 南漳县人民医院 |
| 处 罚 | 违法自然人姓名 | |
| 当事人 | ||
| 基 本 | 社会信用代码或 | 124206244205185000 |
| 情 况 | 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 | 宋少东 | |
| (负责人)姓名 | ||
| 违法事实 | 2021年至2022年期间南漳县人民医院在收取白内障超声项目费用的同时收取前房形成术项目费用,涉及31人次,违规收费金额共计17538元;在收取腹腔镜检查费用的同时收取人工气腹术费用,涉及547人次,违规收费金额共计21333元。 |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38871元;处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2倍的罚款,计77742元。 |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0月16日 |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南漳县医疗保障局 | |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南漳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水镜大道301号
联系方式:0710-5231090(南漳县融媒体中心)
备案号:鄂ICP备10210313号-14 鄂公网安备:42062402000009
政府网站识别码:4206240011
本媒体所发布的内容受版权保护,未经南漳县融媒体中心许可,不得传播或转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本中心将依法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