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应急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益事业建设 > 安全生产日期:2024-07-03 08:55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关于印发《南漳县工贸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县应急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镇(区)、经济开发区:
现将《南漳县工贸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7月3日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南漳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水镜大道301号
联系方式:0710-5231090(南漳县融媒体中心)
备案号:鄂ICP备10210313号-14 鄂公网安备42062402000236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206240011
本媒体所发布的内容受版权保护,未经南漳县融媒体中心许可,不得传播或转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本中心将依法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