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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损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投诉举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日期:2021-09-29 08:56          字体:[         ]   关闭窗口

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见行见效,进一步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省纪委办公厅、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分别印发了《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的通知》、《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损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损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子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损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等系列文件,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突出问题做出了部署。为在我县深入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南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损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一、举报投诉对象

举报投诉对象为南漳县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领域(批发、零售)单位。

二、受理举报投诉范围

1.对经营企业违规使用非专用车辆配送烟花爆竹监管执法不力的。

2.违规收取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代办费的。

3.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查处不到位的。

4.达到处罚条件未进行处罚,达到停业整顿条件未停业整顿的。

三、受理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710-5172966;

2.举报邮箱:67387475@qq.com

3.举报地址:南漳县西苑巷5号县应急管理局,邮编:44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