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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日期:2022-05-11 09:56          字体:[         ]   关闭窗口

索引号: 011158671/2022-1058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南漳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05-11
标题: 关于印发南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文号: 南汛字〔2022〕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印发南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的通知

(区)、防指成员单位:

根据南办文〔20223号文件关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机构人员调整的通知精神,结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职责现印发南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请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县委宣传部

负责指导和协调防汛抗旱新闻宣传工作。指导薛坪镇防汛抗旱工作。

三道河水电工程管理局

负责三道河水库的日常管理和防汛抗旱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指导防汛抗旱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申请防汛抗旱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计划,协调防汛抗旱电力调配。指导东巩镇防汛抗旱工作。

县教育局

负责指导镇(区)教育部门和学校防汛抗旱及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教育系统防汛救灾、应急演练、沟通协调及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负责向学生宣传防洪、减灾和避险等相关知识以及汛期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工作,在防汛紧急时期及时做好学生安全撤离,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

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负责协助征调防汛抗旱物资,协调组织有关工业产品应急生产工作。

县公安局

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转移。指导武安镇防汛抗旱工作。

县财政局

负责防汛抗旱救灾经费预算安排、筹集、拨付和绩效监管。指导巡检镇防汛抗旱工作。

县民政局

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防汛抗旱;妥善作好因灾死亡人员遗体处置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指导、协调防汛抗旱人才队伍建设、考核奖惩工作。根据国家、省政策规定,按照省、市统一工作模式,落实防汛抗旱待遇政策。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中,关于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板桥镇防汛抗旱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南漳分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及时发布水质监测预警信息,参与生态调水应急处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地震监测、预报、核查、发布等管理工作;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综合防御措施;负责汇集地震灾情速报、损失评估工作。保障城区供水安全、供水管网设施维护和污水处理工作;负责汛期及灾后监督指导全县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管理及防灾抢险工作。指导清河管理区防汛抗旱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协调防汛抗旱物资运输、公路应急抢险和交通保障工作。指导长坪镇防汛抗旱工作。

县水利局

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水库、水电站大坝、河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负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及有关工程验收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九集镇防汛抗旱工作。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负责城区防汛抢险、排涝工作及城区规划内影响防洪安全违章建筑物清障拆除工作。指导城关镇防汛抗旱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农业抗灾、灾后生产恢复及防汛抗旱农机的筹集调配,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指导李庙镇防汛抗旱工作。

县商务局

负责加强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测工作,参与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市场供应。指导肖堰镇防汛抗旱工作。

县文化和旅游局

负责全县旅游景区、网红景点等旅游行业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指导、组织、协调旅游景区洪涝灾情预警、应急演练、避灾应对和人员安全保障工作。

十九县卫生健康局

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血吸虫疫区查螺、灭螺、查治病、饮用水安全监测和医疗救治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并组织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赴灾区开展工作。

二十县林业局

负责防汛期间木桩等抢险木材储备供应工作。

二十县供销社

负责防汛抗旱物资协调工作。

二十县气象局

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报预测工作以及气象灾害形势分析和评估,从气象角度对汛情、旱情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及时发布预报预警,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并向县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指导经济开发区防汛抗旱工作。

二十县邮政公司

负责保障防汛抗旱期间的邮政畅通以及灾后邮政恢复工作。

二十县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

(二十)南漳县武警中队

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

二十县水文局

负责水雨情预报测报工作。

二十国网南漳县供电公司

负责防汛抗旱期间供电保障工作

二十中石化南漳分公司

负责保障防汛抗旱期间加油站防洪安全,确保防汛抗旱油料供应。

县电信公司

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电信通讯畅通。

三十县移动公司

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移动通讯畅通。

三十县联通公司

负责防汛抗旱期间联通通讯畅通。

三十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组织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指导、协调、调动救援力量,开展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监测预警、水旱灾情会商研判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负责传达并监督落实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指令和要求。组织协调灾区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