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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1158671/2023-2976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漳县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9-08-22 | ||
标题: | 关于印发《南漳县应急管理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南应急〔2019〕41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关于印发《南漳县应急管理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相关股室、执法大队、经济开发区分局:
为贯彻落实好县政府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办法”会议精神,根据《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县政府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办法”会议精神,落实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下统称三项办法),加快推进安全监管依法行政和安全监管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进程,促进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有效履行法定职责,为实现安全监管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效法律保障。
二、主要任务
按照要求,确定我局推行三项办法的主要任务是:2019年底前,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办法,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
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是指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的办法,主要任务如下:
1.建立办法
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示的审核、纠错及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示
公示行政执法主体名称、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程序、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事项、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具体包括编制并公开“五单两图一指南”。
“五单”是指《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包括行政执法主体名称、执法依据、执法职责内容,经本单位法制室审核后予以公示,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经法制室审核后予以公示。《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包括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经法制室审核后公示。“两图”是指编制并公示各类行政执法行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具体执法、重大决定审核流程。“一指南”是指编制并公示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包括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
3.规范事中公示
主要是做好执法过程中的公示。在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按照规定出示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4.推动事后公示
主要是做好执法结果的公示,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双随机”抽查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公示检查的时间、地点、对象、手段和结果等内容。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决定,在作出后20个工作日内公示案由,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等内容。
5.创新公开方式
将执法信息在网站、公开栏等进行公示;运用微信载体进行公示;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台即时推送。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
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是指本单位执法股室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的办法,主要任务如下:
1.建立办法
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以及执法信息的存储、分析、归档等内容。
2.规范文字记录
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执法文书式样,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实现对执法过程的文字记录。要对执法案卷进行完整安全的保存,以便事后查阅。要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
推行音像记录,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执法股室要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规范开展录音、录像、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2)执法股室要按照执法类别制作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作为音像记录的模板,有效开展音像记录工作。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推进全过程音像记录的即时上传云存储模式,实现执法全过程同步网络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记录的信息化水平。同时要按照上级部门统一要求的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制定本单位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定。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是指本单位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的办法,主要任务如下:
1.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制定局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程序、承办审核工作的机构等内容。
2.确定审核范围
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政府法制办备案。
3.明确审核主体和内容
法规股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对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方面依法依规提出审核意见。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办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导和检查。
组 长:王于平
副组长:解永明 何照才 樊从军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股,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9年8月)
在8月下旬印发推行“三项办法”工作方案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局各股室、队要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二)制定具体实施阶段(2019年9月)
局法规股和各执法股室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三项办法”具体实施办法,编制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将上述办法、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编辑成执法工作手册,并报县法制办备案。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9月开始)
自2019年9月起按照“三项办法”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三项办法”的各项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三项办法工作落实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推行“三项办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度“三项办法”工作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股,负责日常工作。
(二)做好统筹衔接
“三项办法”工作要与我县的“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审批办法改革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权责清单、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工作成果,统筹协调推进三项办法。
(三)鼓励探索创新
推行“三项办法”工作要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多种模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
(四)强化监督考核
局领导小组将对“三项办法”落实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责令有关股室改正,对推动工作不力造成较大影响的股室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向局党组通报有关情况后并提出处理建议。
附件:1.《南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
2.《南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
3.《南漳县应急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