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许可/服务 > 行政许可结果日期:2025-01-23 15:05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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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南建消验字[2025]第00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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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南建消验字[2025]第003号
湖北源昌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5年1月17日向我局申请源昌国际花园(一期)建设工程(地址:南漳县城关镇金漳大道257号,总建筑面积56721.84平方米;其中1#楼建筑面积10833.42平方米,建筑高度79.5米,地上26层,剪力墙结构,设计为住宅,属于一类高层住宅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2#楼建筑面积12968.52平方米,建筑高度97.5米,地上32层,剪力墙结构,设计为住宅,属于一类高层住宅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3#楼建筑面积15314.62平方米,建筑高度97.35米,地上32层,剪力墙结构,设计为住宅,属于一类高层住宅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5#楼建筑面积1012.23平方米,建筑高度12.5米,地上3层,框架结构,设计为商铺,属于多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6#楼建筑面积1012.23平方米,建筑高度12.5米,地上3层,框架结构,设计为商铺,属于多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7#楼建筑面积41.33平方米,建筑高度5.4米,地上1层,框架结构,设计为门卫室,属于单层公共建筑;8#楼建筑面积2847.39平方米,建筑高度14.5米,地上3层,框架结构,设计为商铺,属于多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室建筑面积12692.04平方米,埋置深度4.1米,地下1层,设计为汽车库、商铺及消防水池、水泵房,局部战时为人防地下室,汽车库属于Ⅰ类汽车库,耐火等级为一级)消防验收复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南建消验凭字[2025]第3号。
我局消防审验服务中心于2024年1月22日、9月26日,2025年1月15日、1月17日对工程现场进行了消防验收复验。依据《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南建消审字[2022]第0008号)、《南漳县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现场评定意见》(编号:[2024]第01号)、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的评定情况,结论如下:
þ合格
□不合格
本次验收经当日复验消防设施合格。该工程投入使用后,你单位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
该工程如需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应依法向我单位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属于公共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向南漳县消防救援大队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