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许可/服务 > 行政许可结果日期:2025-02-27 10:25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 索引号: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 标题: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南建消验字[2025]第4号 | ||||
| 文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南建消验字[2025]第4号
南漳县巡检镇中心卫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5年2月24日向我局申请南漳县巡检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复验)建设工程(地址:南漳县巡检镇仙鱼河社区以南、交通服务站以西;该工程总建筑面积5082.60平方米,其中医疗业务综合楼建筑面积4099.51平方米,建筑高度20.68米,框架结构,地上5层,1层设计为急诊室、输液大厅及药房等,2层设计为检查室、治疗室及化验室等,3层-4层设计为病房及医生办公室,5层设计为手术室、档案室及会议室等,耐火二级,属多层公共建筑;公共卫生楼建筑面积853.8平方米,建筑高度7.73米,地上2层,框架结构,1层设计为体检室、预防接种室,2层设计为办公室,耐火二级,属于多层公共建筑;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29.29平方米,建筑高度3.89米,地上1层,地下1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设计为发电机房,地下设计为消防水池、水泵房,耐火二级,属于单层附属用房)消防验收复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南建消验凭字[2025]第4号。
我局消防审验服务中心分别于2025年1月14日、2025年2月26日对工程现场进行了消防验收复验。依据《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南建消审字[2024]第12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编号:[2024]第18号)、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的评定情况,结论如下:
þ合格
□不合格
本次验收经当日复验消防设施合格。该工程投入使用后,你单位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
该工程如需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应依法向我单位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属于公共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向南漳县消防救援大队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