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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熊本英、高婷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日期:2026-01-05 17:35    来源: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关闭窗口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漳县武安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联系方式:15997228616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高文武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南漳县武安镇文店村四组

鄂(2021)南漳县不动产权第0030241号

熊本英25%

高婷婷25%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