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日期:2026-07-09 14:21 来源: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经查,李连国名下坐落于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李家院村二组不动产,相关权属证件信息如下:《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为南胡集建(99)字第004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南房权证胡营字第240300004号。当事人李连国在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提交虚假申报材料骗取权属登记,上述登记行为缺乏真实、合法、有效的权属来源依据,相关证件不具备合法效力。依据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职权对上述两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9日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南漳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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