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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邱敬东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告

日期:2026-07-07 17:40    来源: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关闭窗口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至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南漳县九集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联系方式:18107107333

原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落

不动产权

证书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邱大有

房屋

南漳县九集镇九仙观村八组

南漳县房权证九集镇字第2013-0166号

邱敬东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