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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南漳县洞沟矿区制灰用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公示

日期:2025-11-03 17:15          字体:[         ]   关闭窗口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土资规〔2015〕2号)要求,现将《湖北省南漳县洞沟矿区制灰用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公示期为10天(自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3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下载《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按要求实名填写后寄(送)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袁志洋;0710-5230890

通讯地址:南漳县城关镇凤凰大道 358号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3日


湖北省南漳县洞沟矿区制灰用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1).pdf

参数表.pdf

承诺函.pdf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doc


     附件:     湖北省南漳县洞沟矿区制灰用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pdf